
莆田学院位于福建东南沿海、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著名侨乡莆田市。莆田市与台湾隔海相望,湄洲湾、兴化湾、平海湾“三湾环绕”,福厦铁路、向莆铁路贯穿全境,森林覆盖率高,人居环境优越。学校于2002年获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新校区位于紫霄山麓,占地约3000亩,设置17个二级学院,现有57个本科专业和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明确“应用型、地方性、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定位,坚持“服务需求、贴近产业、强化特色、错位发展”的思路,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福建省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奋勇前行。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预计面向全国招收约200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莆田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招生人数为预计计划数,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备注:1.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2.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招生专业及方向。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及时查询。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我校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分数由教育部划定,我校以国家一区线为复试分数线。对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者,届时将进行名单公布,并电话通知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和公布。
(二)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复试工作拟安排在2023年4月底前,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和各相关学院网站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求参加复试。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核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具体要求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
七、调剂
(一)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校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调剂工作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九、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当年度招生录取进度实际情况陆续发放。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十一、入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提供的《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津贴等部分组成,具体奖助方式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的相关规定,其中,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十四、学费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新闻与传播、机械、资源与环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定为8000元/生·学年。
十五、住宿以及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十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498
单位名称:莆田学院
联系部门:莆田学院研究生处
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紫霄校区)中1楼835室。
邮政编码:351131
招生网址:https://wwwNaNu.edu.cn/yjsc/
联系电话:0594-2892089(研究生处招生科)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招生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本简章由莆田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莆田学院简介:
莆田学院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地址是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莆田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51100。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0594-2637164。
学校概况莆田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学校坐落在海峡西岸、闽中黄金海岸湄洲湾畔、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莆田市。校园碧草如茵,佳木葱茏,楼台亭榭错落有致,环境幽雅,荣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是莘莘学子求学的理想场所。校园占地面积1666亩,规划建设中的新校区占地3060亩。建筑面积45.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1.38亿元,馆藏图书(含电子图书)410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08.5万册,中外文报刊1021种,电子期刊19000多种,有中国知网、读秀学术搜索、百链云图书馆、超星发现系统、超星名师讲坛、超星移动图书馆、起点口语伙伴、龙源电子期刊阅览室、优阅数图数字图书馆、两岸关系数据库、Apabi中华数字书苑、银符考试题库等17种网络数据库。拥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包括计算中心、电教中心、网络中心)、36个实验室(包括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10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1个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0个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86个校外实习基地,4所附属医院、38所教学实习医院。设置了文化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工艺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附属临床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基础医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20个教学单位。设有妈祖文化研究院、莆仙文化研究院和高等教育、数学、旅游发展与规划、体育科学、骨科、心血管、肿瘤、机电技术、信息技术、环境科学与技术、康复医学、肾科、烧伤医学、助产生育护理、细胞与基因工程、胃肠外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呼吸疾病、分子影像、骨质疏松、宫颈疾病、老年医学、神经病学、微创外科、自动化等25个研究所及翻译、莆仙音乐与戏曲、管理发展、廉政、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等5个研究中心。设置42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管、医、教、艺等7大学科门类。拥有1个教育部卫生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基础数学、生态环境、护理学、机械工程、生物工程和工商管理等省级重点学科,41门省级精品课程。全日制在校学生16000多人。学校以教学为中心,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有教职工1110人(不含附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781人,省教学名师7人,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省教学团队4个,具有教授等正高级职称78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27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532人,还常年聘请10余名外籍教师担任教学工作。近年来,学校科研水平明显提升,现有福建省高校应用数学重点实验室、省高校生态环境及其信息图谱重点实验室、省高校枇杷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重点实验室、省高校CAD/CAM工程研究中心、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妈祖文化研究中心等5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妈祖文化研究基地、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莆田学院妈祖文化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妈祖文化研习交流基地、福建省宗教文化理论研究基地和省妈祖民俗体育文化研究基地等6个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承担国家、省、市各级各类科研校外项目1003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1项,省部级项目186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专项项目13项,有201项科研成果分别获得省、市级奖项,出版各种著作、教材248部,在国内外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6401篇。学校积极探索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办学模式,面向大一新生,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配备一流师资,夯实入选学生的专业基础,实行科研创新“导师制”;营造浓郁的创新氛围,设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对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突出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资助;优先选送学生到国内外知名大学参加各种形式的联合培养或学习交流;培养理论基础扎实、视野宽广、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为培养海西建设急需人才,吸收和引进台湾高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学校自2011年起实施“闽台高校‘分段对接’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与台湾高校在六个专业领域联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努力学习,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莆田电信奖助学金”、“莆田移动奖助学金”、“莆田联通奖学金”、“李燊励志奖助学金”、“许国山奖学金”、“陈玉炎奖学金”等奖项,奖励面达30%以上。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学生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助学体系,并设立学生“爱心互助金”,以特有的方式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为适应社会对人才的多样性需求,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不断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学分制管理,开设了近200门公共选修课,同时大力加强学生计算机开发和应用能力、外语实用能力的培养,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适应性。2014年,学生在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CCTV杯英语演讲、机械创新设计等各类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荣获奖项160项,参加其他省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获奖216项,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学校有110个学生社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定期举办科技节、文化艺术节,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我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荣获“全国全民健身先进单位”和福建省“文明学校”称号。学校将秉承“厚德、博学、慎思、笃行”的办学精神,坚持开放活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扎实推进各项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热忱欢迎八方有志学子报考我校!学校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邮政编码:351100联系单位:莆田学院招生办招生咨询热线:0594-26371640594-2615956(传真)网址:http://wwwNaNu.edu.cn或http://202.101.111.195电子邮箱:ptxyzsb@126.com或ptxyzsb@ptu.edu.cn莆田学院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