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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admin 考研资讯 2022-09-17 462

一、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学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24个,招生专业60个,其中学术学位招生专业29个,专业学位招生专业31个(含7个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   具体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以及复试范围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考试大纲、历年报考上线人数和录取分数线等信息,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四、拟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拟定了各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联合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不含推荐免试生接收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将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复试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培养、导师等情况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调整招生计划,目录所列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推荐免试生拟招生人数请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a.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b.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请在招生目录查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填好后反复核对,确保信息正确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考生网报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通知、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详尽填写,并确保在正式录取(2023年7月)前不予变更,以免出现无法收到通知信息或无法投递等问题。   (7)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4.报考点选择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二)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安排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推免生报名   我校接收取得推免资格的全国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及时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程序填报。   七、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初试日期和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四)初试地点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并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八、复试   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办法复试前详见学校发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前须提供的待审查材料有: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组织复试   1.复试时间:估计在2023年3月-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4. 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审计(025700)、图书情报(125500)、工程管理(1256)等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九、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办法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十、录取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一、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作放弃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学费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说明。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10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说明。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收费请见下表:   3.其他招生专业学费以物价主管部门批准额度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助研津贴、助管助教、助学贷款等奖助项目,奖助额度高、奖助体系完善,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以鼓励、帮助研究生更好地成长成才。   1.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按一定比例评选);   2.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 新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每生每年最低8000元,最高15000元(具体评定要求以当年实际执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准);   4. 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每生每年最低8000元,最高12000元(具体评定要求以当年实际执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准);   5.社会奖学金:邱均平颜金莲教育奖励基金、华为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   6.学校还设立了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科研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出国资助等专项经费。   7.学校提供助教、助管、助研机会,获得相应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得到资助。   上述奖助政策具体以当年实际执行文件为准。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培养所在校区和住宿情况   我校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文一校区(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115号),其他均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1158号)。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入学前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最终确定。   十四、学制、就业及其他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上述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说明。   (2)全日制研究生应全脱产在校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学习。   (3)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招生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最新发布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6)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办公室(下沙校区行政楼207)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919140(兼传真)   官网:http://grs.hdu.edu.cn/   官微:“杭电研究生招生”(hduyjszs)   邮箱:yzb@hdu.edu.cn   招生QQ咨询群:477372616   各学院咨询方式: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简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地址是浙江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1号)。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0571-86915007。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6年的杭州航空工业财经学校,属于军工事业单位,是我国较早成立的一所以信息科技(IT)学科为主导的高等院校。后经国务院批准,1980年设立杭州电子工业学院,2004年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先后隶属于第四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和信息产业部等中央部委。2000年开始实行省部共建、省管为主的管理体制,并被浙江省列为重点建设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07年12月25日,学校成为浙江省与国防科工委共建高校,是浙江省唯一一所与国防科工委共建的高校,也是国防科工委共建高校中第一所信息技术类高校。2011年,浙江省与国防科技工业局签署协议,明确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共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建有下沙、文一、东岳、下沙东及信息工程学院临安新校区共五个校区,占地面积2500余亩,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教职员工2200余人。建校以来,学校逐步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教育层次与形式并存的人才培养体系,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资格。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通信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信息与仪器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理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字媒体和艺术设计学院、人文与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卓越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浙江保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防科技学院以及独立设置的信息工程学院。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7个,分别隶属于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文学、法学和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学校具有深厚的电子信息产业背景和悠久的经管学科办学历史。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2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通信工程等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电子信息工程等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会计学等11个浙江省“十二五”优势专业,软件工程等6个浙江省重点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2个国防特色重点专业,是省属高校中唯一拥有国防特色重点专业的高校。学校拥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53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9个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拥有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MV)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授予权及同等学历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1个国防特色主干学科、2个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2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1个浙江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9个浙江省重点学科、7个原信息产业部重点学科。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浙江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办学规模、水平、质量和效益等各项指标均位于浙江省属高校前列。学校以传道授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己任,建立起了一支以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为骨干的高水平教学科研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515余人,其中正高职称211人,44.17%以上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51.81%以上,在全国同类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学校拥有共享院士5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中组部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5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才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含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9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总装备部科技委专业组专家1人、国家级三大奖获得者20余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9人(其中副主任委员1人)、拥有浙江省特级专家3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人、浙江省“千人计划”特聘专家14人、浙江省特聘教授9人、浙江省高校教学名师5人、浙江省“151”人才160人次,博士生导师5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45人。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8项,是浙江省属高校中唯一连续四届都获得该项荣誉的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的迅速积聚有力地支撑了学校的快速发展,高质量的教学管理极大地促进了在校学生最大限度的发展。学校大力加强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拥有一支以国家及部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术造诣深的知名学者为带头人,中青年专家教授、博士等教师为骨干的科研队伍,在众多领域参与并完成了一系列国家“六五”至“十二五”计划重点攻关、“973”、“863”、军事电子预研等高科技攻关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年度科研经费逾亿元。一批优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和国家发明奖、国家教学成果奖等奖励。2006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国家发明二等奖2项、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荣获“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称号。拥有浙江省智慧城市研究中心、浙江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和工程研究院等一批科技教育研究平台。目前,学校与全国数百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科研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全国同类院校和浙江省属高校的先进行列,已成为浙江省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地支持了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学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逐渐确立以“夯实理论基础、注重知识复合、强化应用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主要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是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校学风优良,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近五年来,在电子设计、数学建模、ACM程序设计和智能汽车等全国大学生顶级权威学科竞赛中获得国际、国家级二等奖以上170项。2009-2010年,学校代表队连续两次成功闯入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全球总决赛,与哈佛、麻省理工、斯坦福等国际一流名校强队同场竞技,并获“总决赛UPE单项奖”,2011年捧回了省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冠军奖杯;我校学生在全国数模竞赛中,近5年获国家级奖73项,并在2010年获得美国数学建模竞赛特等奖;2009-2011年,学校代表队成功摘得智能汽车竞赛全国总决赛特等奖6项,在全国参赛高校中,成绩位列前茅;在近五年全国电子设计竞赛获一等奖8项,二等奖18项,居全省首位;2012年获得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一项、银奖一项;2013年获得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技术作品竞赛一等奖1项、三等奖3项。同时,学校成功承办了“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亚洲区竞赛”、“智能汽车全国总决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华东赛区竞赛”等赛事,学科竞赛已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校园里蔚然成风,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人数与学生拥有专利数在全省省属高校中位列首位。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已为社会各界培养输送了数万名厚基础、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其中许多校友已经成为政府部门、企业、研究机构的领导者和中国一流IT企业的领军人物,引领着中国IT产业的发展潮流,如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京东方科技集团、长虹集团、海信集团、熊猫电子集团、广州无线电集团、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阿里巴巴商务网站等一大批知名企业的掌门人都是杭电的校友。学校毕业生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较强,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好评,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和考取研究生的比例在浙江省属高校中一直名列前茅。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针对全省25万毕业生的最近一期第三方调查显示,学生毕业一年后我校毕业生的起薪率、职业稳定性、国内外升学率、对母校的忠诚度等方面指标均处于省内领先地位。毕业生就业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京等大城市以及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就业领域以IT类企业和新兴产业为主,每年均有一大批毕业生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世界500强企业就业。学校是全省唯一一所同时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两项荣誉的高校。学校以先进的理念创建一流的校园文化,打造了文化活动月、学术文化月、科技创新节、社团文化节、公寓文化节等校园文化主题活动,形成了“缤纷下沙·校园文化活动月”、“红色家园”网站、“钱江讲堂”人文讲坛、“卓越”科技系列讲座、研究生IT创新学术论坛等一批具有深厚文化积淀、广受师生喜爱的校园文化品牌。学校文化、学术氛围浓郁,众多海内外知名学者、专家、社会人士都曾走进过这个校园,与师生切磋交流,激辩争鸣。学校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室、科技馆、体育场、文化活动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图书馆等,拥有杭州市第二大规模的体育馆,承办了CBA篮球联赛、世界体育电子竞技大赛等国内外体育赛事。学校具有先进的网络信息平台,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拥有1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以及检测仪表与自动化系统集成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射频电路与系统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通信信息传输与融合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决策科学与创新管理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有电工电子、计算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10个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8个建设点),有集成电路设计、软件产业、工业自动化公共科技创新、带锯床和特色机械装备技术等4个省科技创新公共技术平台,建有设施一流、以培养基于网络的先进制造技术人才为主的工程训练中心。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健全,基础实验室及服务与共享公共平台完善,办学条件处于浙江省属高校及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近年来,学校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对外合作交流广泛多元,校际合作稳定紧密。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爱尔兰、法国、意大利、丹麦、瑞典、芬兰、西班牙、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土耳其、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大院名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项目合作。先后建立了中德、中法、中爱、中日、中意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每年聘近百余名长短期外国文教专家来校任教,每年都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校学习进修,并开展合作研究。学校大力拓展留、来华学生招生教育。鼓励优秀大学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交流,国际化办学水平逐年提高。目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各项事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全体师生秉承优良传统,发扬杭电精神,为把学校建设成特色明显、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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