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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admin 考研资讯 2022-10-01 761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我校校本部教学区包括燕园校区、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2023年校本部招生院系、专业、计划和有关要求详见《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报考事项详见《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   二、全国统一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第(1)-(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前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要求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北京大学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章》。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特殊说明。   5.个别专业学位类别,如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程管理硕士(MEM)、艺术硕士(MFA)、风景园林硕士(MLA)等的特殊报考要求,请注意查看相关院系招考要求。   (二)报名   1.考生须严格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公布的《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大学(10001)2023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有关招生院系、专业、学习方式、选拔方式、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含备注)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5.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报考我校的以下四类考生须在《北京大学(10001)2023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下述要求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须注明报名号和联系方式),寄(送)达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扫描件(以报名号+姓名+材料名称命名)邮件发送至研招办学籍学历认证专用邮箱(xjxlrz@pku.edu.cn)。凡未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造成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4)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须如实填报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网报结束后,我校将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查。经我校确认准考的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9.我校不采用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试试题与非专项考生试题相同。   10.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北大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以国家相关公告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要说明如下(具体见当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   2.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具体可参见招生目录及院系招生说明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复试基本要求。   3.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达到学校复试基本线以上考生不足的专业除外),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招生院系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公布。   4.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北大研招网缴纳复试费并下载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5.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考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其一或多种组合,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   7.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0.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60分以上)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的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五)调剂与录取   1.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校内调剂。针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校内调剂生源不足的情况,可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招生计划进行统筹调整。   2. 所有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按照《北京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有关规定》及《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要求进行调剂申请、系统填报等相关工作。   3.未被我校拟录取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考生应自行联系接收调剂单位,并按调入单位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流程和系统开通时间见教育部调剂平台。我校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4.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习方式与学制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我校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2.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或3年(以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招收的所有硕士研究生都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二)奖助学金   1.我校奖助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http://grs.pku.edu.cn/jzgz/zcwj/xyjxjy/index.htm   2.我校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六、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宿舍园区为万柳公寓、昌平新校区,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4.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的住宿按照院系安排执行。   八、硕博连读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满一年后申请硕博连读,具体选拔时间、人数和选拔办法等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3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及相关院系硕博连读相关规定执行。   九、转档与就业派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不负责就业派遣,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转档与就业派遣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申请人或考生对院系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或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2.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3.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2.有关招生院系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培养方案和奖助政策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3.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数量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4.申请人或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5.我校医学部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医学部招生简章。   6.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7.若上级部门在本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进行公告。   十二、招生咨询   1.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2.校本部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查询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lxxx/lxyx/index.htm   3.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5630   监督电话:010-82802338   电子邮件: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328房间   邮政编码:10019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

北京大学简介:

北京大学位于北京市,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该院校是一所985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010-62751407。

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我国近代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当时既是中国的最高学府,也是中国最高的教育行政机关。1912年5月,京师大学堂改名北京大学,著名的教育家、启蒙思想家严复出任北京大学第一任校长。1916年12月,蔡元培先生出任校长,实行“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治学理念,在学术和思想上将北大造就成中国首屈一指的大学。1952年全国院系进行调整,北京大学成为了一所以文理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在继续加强和发展基础学科的同时,着力发展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2000年4月北京大学和北京医科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北京大学。目前北京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拥有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新型工程科学以及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教育科学、医药科学和语言科学等多种学科的新型综合性大学,充分发挥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功能。北京大学始终保持“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传统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百余年来,北大校园中人文渊薮,英才辈出,为民族复兴、国家强盛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据统计,北大校友中,已有五人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全国仅九人),12人成为“两弹一星”的元勋,近500人当选两院院士,北大的毕业生和教师为我国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医学、工程技术及国防事业、文化事业的发展做了奠基性和开拓性的贡献。北京大学现有普通本科学生14465人、硕士生10031人、博士生5088人,共有5个学部、41个院系、271个研究所(中心)、1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4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院、所、中心)、18.5个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0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附属医院;101个本科专业、1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244个硕士点、201个博士点;81个全国重点学科、3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97名正高级教职人员(其中博士生导师1227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5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7名、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13名、长江学者9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08人。北京大学的中科院院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数目,均居全国高等院校之首。北京大学图书馆为亚洲最大的大学图书馆,北大图书馆现有藏书已逾600万册。北京大学大力推进教学改革,按照“加强基础、淡化专业、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方针,在低年级实行通识教育,高年级实行宽口径的专业教育,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继续学习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造精神。在教学管理上,逐步推行在教学计划和导师指导下的自由选课学分制,提高了选修课的比例,建设了素质教育通选课,鼓励学生跨专业选课、修读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提前修满学分的学生可以提前毕业,推荐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北京大学拥有18.5个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为培养杰出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作为科学与文化之重镇,北大始终屹立在中国学术研究的最前沿。从“新人口论”的提出,到牛胰岛素人工全合成,从我国第一台百万次电子数字计算机的设计,到汉字激光照排系统的研制,北大开辟的是一条奋进之路。北京大学在继续重视基础研究的同时,大力开展应用研究,特别是多学科、跨学科的研究,科研成果的转化走在全国高校的前列,建设了一批以北大方正、北大青鸟、北大未名、北大资源等为代表的校办产业,取得了优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教学科研经费的增加,北京大学的硬件设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崭新的现代化理科教学楼群、亚洲高校最大的大学图书馆和即将建成的文科教学楼群是北大新的标志性建筑,这些建筑群与历史悠久的皇家园林式建筑相映生辉,使美丽的燕园既古朴幽雅又不失现代气息。学生住宿条件也有很大的改善,校园网已经通达每一间学生宿舍,学生可以在轻松舒适的环境中去遨游知识的海洋,成为信息时代的弄潮儿。北京大学是国际性、开放性的大学,置身于此,可以放眼世界,胸怀天下。1999年以来,北大先后接待近30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迎来了近300个世界知名大学校长代表团,罗伯特•蒙代尔等20多位诺贝尔奖得主和哈贝马斯等一批世界人文社科领域著名学者走上北大讲台。目前,北大已经与世界上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40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三年来,北大先后举办了“莫斯科大学日”、“剑桥大学日”、“斯坦福大学日”等十多个大学主题日活动,召开各类国际学术会议达到140多次,出访从事科研、交流、参加国际会议的学者达17000多人次,聘请外国专家1200多人。北京大学校园又称燕园,与圆明园、颐和园相毗邻,在明清两代曾是皇家的“赐园”。未名湖区湖光塔影,飞阁流丹,题词碑刻随处可见;教学区端宁恢弘,林荫大道和爬满常春藤的建筑山墙让人难以忘怀。“槛外山光,窗中云影”,这里正是读书学习之佳处。北大是校园文化最活跃的高校,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近百个,山鹰社、爱心社等学生社团已发展成为北大的品牌社团。每年一度的文化节、科技节、运动会、创业大赛、“挑战杯”学术论文竞赛、十佳歌手大奖赛、未名诗会已经成为北大人施展才华的大舞台。学校每年数百场高水平的公开演讲、学术报告更是为学生创造了接触学科前沿、感受多元文化的阵地。“北大人”——这个光辉的名字不仅代表着优秀与才华,更代表着勤奋和责任。北大的传统渗透到每个北大人的血液里,鞭策每一个北大人不懈努力,为今日之北大与明日之中国而奋斗不息。北京大学——自然科学家、人文社会科学家的摇篮,创新人才成长的沃土!北京大学——永远的精神家园、大师之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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