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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admin 考研资讯 2022-09-19 536

为了提高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最新的推免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优良,取得所在学校2023年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推免名单为准。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且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   我校部分全日制专业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请参阅研招网《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接收程序   1.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推免章程要求,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   2.各招生学院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四、复试与录取   1.复试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2.复试   复试由各招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底,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工作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gs.zufe.edu.cn/)。   3.录取与入学   (1)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等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本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拟录取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3)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任何异议,将及时查明情况并公布结果。   (4)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5)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费和奖助学金   1.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   (3)专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奖学金和励学奖励计划。社会奖学金的具体名称、奖励额度、评审办法等由设奖单位和我校协商决定,费用由设奖单位承担。励学奖励计划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在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学位论文评选中获奖,考取博士研究生及赴国(境)外访学等情况,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励学奖励计划管理办法》。   (4)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为100%。6000元/年,按照10个月,600元/月发放。   (5)“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包括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助学金。   六、其他事项   1.学校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做好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   2.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研究生招生办:0571-86754635;纪检监察办公室:0571—87557163。   七、附则   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最新相关文件通知规定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3日

浙江财经大学简介:

浙江财经大学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地址是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0571-87557460、87557461、87557462、87557463 87557464、87557465、 87557466、87557480。

浙江财经大学概况浙江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74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浙江财经学院,1991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2014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有下沙、文华和长安3个校区,占地2300亩,总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现有15个学院,2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3个研究院,51个研究所,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近25000人(其中独立学院学生近万人)。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6.7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亿元,建有专业实验室63个。图书馆有中外文数据库70余个,自建有诺贝尔经济学奖文库、财苑文库、浙商文库3个特色库,纸质藏书245万余册,中外文现刊2112种,电子图书200余万种,电子期刊近3万种。学校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学和统计学等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MBA)、会计、金融、保险、税务、资产评估、公共管理、国际商务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拥有1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8个浙江省重点学科,2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1个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1个浙江省高校创新团队。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1个省重点专业、6个省优势专业,9个省新兴特色专业。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9门省级精品课程,14部国家级教材、44部省级重点教材,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是全国首批31所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学校之一。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42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53人,正高级职称教师155人,副高级职称教师322人,高级职称教师占师资总量的50%,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专职教师总量的48%。学校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1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21人(其中包括重点资助2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2人,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3人;拥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8人,省高校教学名师5人,省教坛新秀7人,省师德先进个人5人。另聘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100余人。学校先后有4位教师的独著或合著成果获得中国经济学界最高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近年来,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6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8项;承担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课题1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子课题2项、国家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8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教育部和其它省部级项目474项,哲学社会科学类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数位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学校坚持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扩大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和优秀学生、特长学生转专业的比例。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现与美国、英国和日本等23个国家和地区的85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关系,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等国际交流,举办ACCA、CGA、中美市场营销专业、中加会计学专业、中英金融学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全面实施本科生综合导师制,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制度保障。近5年,学生在各类学科、科技竞赛中共获国际级16项,国家级100项,省级1200余项,学生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浙江财经大学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之校训,坚持“依法治校、民主决策、尊重人才、教授治学”,正在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发展战略,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水平财经大学而努力奋斗。(数据截止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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