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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admin 考研资讯 2022-10-21 481

长春工业大学始建于1952年,建校初期是国家为筹建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而创办的长春汽车工业学校。“新中国汽车第一人”、第一汽车制造厂第一任厂长郭力为学校创始人、第一任校长。历经70年发展建设,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艺术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高校,是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应用技术研发、高新技术产品研制、高水平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1992年被吉林省政府确定为首批三所之一的省属重点高校,2004年再次被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16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2020年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项目。   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82年,199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化学学科、材料科学学科、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22年,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2个学科成功入选吉林省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培育计划”立项建设学科;14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其中3个吉林省一流学科,11个吉林省优势特色学科。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一、招生人数   202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300人(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计划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本科毕业院校确认,取得推免资格,在统考报名前按规定时间经过网上报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内容详见《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须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在2022年10月25日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在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审查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四、考试时间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时 间 考试科目 2022年12月24日 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管理类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2022年12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五、学习及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考生在被录取前可以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但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档案不转入我校。   六、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人·年(不含MBA、MPA,入学时按年度交费),工商管理(MBA)学费4万元/人·三年,公共管理(MPA)学费3万元/人·三年。   (二)奖助政策体系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体标准及评定办法以当年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标准及评定办法以当年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4.“三助一辅”岗位:面向全体研究生公开招聘,向获得聘任的研究生提供“三助”津贴。   5.助学贷款:学校协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七、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及标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符合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各学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选。   2.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须在复试时加试。具体加试科目见《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本章程未尽事宜,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ccut.edu.cn/   十一、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电话:0431-85716566、82275960、85716157   传真:0431—85716566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   邮编:130012   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QQ群:423074750   十二、长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学院联系方式

长春工业大学简介:

长春工业大学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地址是延安大街2055号。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0431-85914753。

长春工业大学建校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法、管、经、教育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坐落在长春市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校园绿树成荫,环境幽雅。学校经过多年建设,培育了艰苦奋斗、严谨求实的办学精神,形成了敬业奉献、严谨治学的教风和勤奋求实、笃学创新的学风。学校在2004年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并两次在全国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会议上介绍评估经验。2009年1月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目前,学校设有19个学院,2个教研部,并拥有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科技创新中心,1个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工程实验室,1个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长春工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的举办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35所院校之一。学校现有50个本科专业,8个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68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13个工程领域具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19000人,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多层次、多渠道、多规格的办学格局。学校拥有一支整体结构合理、素质与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现有教师1067名,其中教授147名、副教授482名,博士生指导教师20名,硕士生指导教师358名;教师中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有3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百名优秀留学回国先进个人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全国模范教师1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有吉林省学科建设工程首席教授1名、主讲教授1名,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5名,吉林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10名、吉林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30名、吉林英才奖章获得者13名、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10名,有吉林省高级专家3名、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19名、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1名、吉林省教学名师6名、吉林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4名;有4人享受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中青年教师队伍以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为骨干,他们已成为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学校多年来着力于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形成了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就业市场中保持了很强的竞争力。学校在国内较早地开展了创新教育和学习的革命,使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普遍增强,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多年来,我校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适应性好、安心基层、踏实肯干、留得住、用得上、信得过等特点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在省内高校中位于前列。学校建有27个研究所,12个省、部级科研基地。各类专业实验室设备仪器精良,实验条件先进。校图书馆藏书110万余册。学校还有一批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多媒体教室以及省内高校一流的田径运动场等。学校的计算机校园网通过光纤与国际互联网相连,学生在校园内随处可以享受宽带网络服务,阅读数字期刊和电子图书等。学校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依托一汽、吉化等大型重点企业和新兴高科技企业,开展人才培养、科技研发和社会服务。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近年来,学校紧紧抓住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机遇,积极发挥工科高校的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全面整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主动承担起科技支撑的重要任务。我校的科研与产业结合紧密,与企业合作密切,研发针对性强,成果转化率高。五年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921项,全口径科研经费2亿元,其中国家及国务院各部门项目39项,获得省部级奖励31项,SCI、EI和ISTP收录论文421篇。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审定有条件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之一,先后与英国桑德兰大学、英国佩斯利大学、日本新潟经营大学、韩国灵山大学、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大学等国外大学互派留学生,并先后与英、美、日、韩、俄等20多个国家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互派专家、学者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开展科研协作。学校在注重抓好教学和科研的同时,十分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校园科技、文化氛围的营造,各种学生社团常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艺、体育活动。学校注重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的培养,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连续2次被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评为“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连续多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基层党组织标兵”、“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和“普通高等教育先进学校”。2009年1月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目前,学校正在积极推进由教学型向教学研究型过渡,为把长春工业大学建成国内一流的地方工业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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