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警官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湖北警官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1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
2.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厅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修完普通高职高专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
3.身体健康;
4.所学专科专业与所报考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要求见下表。
本科专业 |
可以报考的高职高专专业 |
法学 |
不限专业 |
英语 |
不限专业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电子信息大类44个专业,财经商贸大类50个专业,公安与司法大类42个专业,以及其它专业大类中与计算机、网络、信息有关的专业(林业调查与信息处理、林业信息技术与管理、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地图制图与数字传播技术、环境信息技术、城市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数字图文信息技术、邮政通信管理、卫生信息管理等10个) |
信息安全 |
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相同 |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普通考生 |
专项计划考生 |
总计 |
法学 |
030101K |
86 |
14 |
100 |
英语 |
050201 |
52 |
8 |
6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901 |
86 |
14 |
100 |
信息安全 |
080904K |
86 |
14 |
100 |
总计 |
310 |
50 |
360 |
我校今年专升本计划招生4个专业,共计360人,具体如下:
当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出现空余时,在保持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将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
调整计划时先调整专项计划,在专项计划各专业间进行调整,调整后专项计划总数仍然出现空余时,将专项空余计划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原则上应调整至相同专业。专项计划调整完成后如果普通考生计划有空余的,在普通考生计划各专业间调整。
专业计划调整情况于5月28日前在工作网址上公布。
三、报名
(一)报名
1.考生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湖北省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sb.e21.cn,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填报志愿,考生只能从“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中选择其中一种类型报考,每名考生限报1个相关本科专业,报考时请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在报名期间请查看我校分专业报名情况,并可修改志愿。
网络报名时要先在平台查看《考生须知》,按规定提交本人电子照片,推荐考生使用本人学信网的学籍信息照片,考生可注册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获取。
考生应对其填报的信息和相片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一经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学校将取消学生报名资格,已经被录取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报名时间:5月13日8:00-5月16日18:00
2.学校审核。学校将对考生的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考生可以查阅结果。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平台将短信通知。
审核时间:5月17日8:00-18:00
3.更改志愿。未通过专业审核的考生可以更改一次志愿信息。
更改志愿时间:5月18日8:00-17:00
4.志愿终审。学校对更正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志愿终审。
终审志愿时间:5月19日8:00-17:00
5.打印报名表。志愿信息审核通过后可以打印报名表。
时间:5月17日8:00-5月20日14: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在工作网址上发布资格审查通知,资格审查采取线上进行,考生要提供本人以下电子资料交学校审查,提交审查方式将在通知里说明。
1.身份证电子资料。将身份证双面分别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报考专业-姓名-毕业院校-身份证”命名。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资料。考生在学信网实名注册后,进入在线验证栏目进行申请,下载pdf格式文档,以“报考专业-姓名-毕业院校-学籍验证报告”命名。
3.申请表电子资料。考生在平台报名成功后打印《2021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在“申请须知与承诺”处签字,然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以“报考专业-姓名-毕业院校-申请表”命名。
4.专项计划考生证明材料。专项计划考生要将本人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网页信息截图打印,由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名,并由扶贫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以“报考专业-姓名-毕业院校-专项计划证明”命名。
考生可以在5月30日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准确、真实,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将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普通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中,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若以虚假信息已经被录取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三)缴费
资格审查结束后,学校将在工作网址通知缴费的时间和方式,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
成功缴费结束2天后学生可以查询到缴费信息。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考试考生上学院工作网址,凭身份证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方式见通知)
时间:6月8日8:00-6月18日12:00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6月19日一天内完成。
(二)考试地点:湖北警官学院,具体考试地点见考前通知。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各专业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科目和专业课科目两门,每门总分为100分。公共课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9日上午9:00-11:00;专业课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9日下午15:00-16:30。
(四)具体科目及参考教材
公共课科目各专业统一为《大学英语》,专业课科目分别是:法学专业为《法理学》;英语专业为《综合英语》(含听力,占20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信息安全专业为《C语言程序设计》,各科目参考教材如下:
科目 类别 |
具体科目 |
参考教材 |
编著者信息 |
出版社 |
公共课科目 |
大学英语 |
2021年普通专升本<大学英语>考试大纲 |
||
专业课科目 |
法理学 |
《法理学》第二版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
《法理学》编写组 |
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2月出版) |
综合英语 |
新世纪高等院校英语专业本科生系列教材(修订版)《综合教程第1册-学生用书》 |
顾大僖主编 |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 |
C语言程序设计 |
《C语言程序设计》2009版 |
张磊 主编 |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
(五)考试要求
1.考生考试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考生进出校园、候考时必须遵守武汉疫情防控要求;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和复习资料带入考场;
(详细要求见《考生须知》)
(六)成绩公示与复查
1.考试成绩于6月24日前在工作网址上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查询成绩。
2.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以于6月24日-6月26日向学校提出复查申请,申请表在网页下载,写明个人信息及简要说明,来学校交至专升本工作办公室。
3.学校将在1日内完成复查,将复查结果反馈给本人,并公布复查情况,同时进入录取程序。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专升本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该门课程试卷成绩以0分计,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2.两门考试课程成绩之和为考生总分,按专业进行排名,从高至低依次录取,如果总分相同,则按英语科目的成绩排序录取。
3.若需要进行调剂补录时,按照参加本专业补录报名学生全省统考的《大学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录取方法
1.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录取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本专业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①录取。在普通考生计划内按考生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②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没有完成普通考生计划,报教育厅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补录计划,报考其他院校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可根据补录计划到我校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我校按全省统考的《大学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具体时间见平台通知)
(三)录取时间
1.预录取。6月30日前,学校将按照录取标准完成第一批预录取,预录取名单在工作网址上进行公示。需要进行补录的,补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复核备案。预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复核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通过省教育厅审核后,我校将向正式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和《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本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80元/生。被我校录取的2021年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21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专升本学生必须保证能按期毕业取得专科阶段毕业证书,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进行学籍注册,对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发现有冒名顶替或其他不符合招生政策的,予以退学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学生入校后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不足编班人数的,插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在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学生按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的,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与其他本科生一样享受奖学金、助学金服务,在校期间统一着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入校后要开展为期4周左右包括军事训练内容在内的入学教育,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我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工作网址上公布(网址:https://jwc.hbpa.edu.cn/),重要内容将在校园网主页(网址:https://www.hbpa.edu.cn/)和微信公众号上推送。
联 系 人:梅老师 孔老师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联系电话:027-61630327
咨询信箱:hbjgxyjwc@163.com
举报电话:027-61630328
我校不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参与普通专升本各环节相关工作。
附件:1.2021年普通专升本《大学英语》考试大纲.docx
湖北警官学院
2021年4月29日
湖北警官学院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地址是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027-83499613,02783499321。湖北警官学院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前身为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55年初,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承担全国部分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1956年9月,成立湖北省公安学校,担负全省政法干部短期培训任务。1976年6月,学校率先招收优秀知识青年进行中专学历教育。1977年恢复高考后,正式招收高中毕业生。1980年,成立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1993年4月更名为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建校63年来,学院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培训了各类专门人才六万余人(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学院现占地面积992亩,包括四大校区:学院本部南校区、北校区,南湖驾驶培训中心,(随州)实战训练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5320.329万元;图书馆藏书120余万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学院现有教职工508人,其中正、副教授13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29人。多名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和“湖北名师”。学院先后聘请了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50多人为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60余名高、中级警官为实战教官。学院以“德才兼备、文武双全”为校训,坚持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并重发展,走行业型警察大学和特色性本科大学的办学思路,构建学历型职业教育与职业型学历教育相融合的新型高等教育模式;以“面向实战、贴近实际、务求实用”为教育训练理念,不断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以“立身做人、乐于服从、服务大众”为人才培养目标,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铸造学生忠诚警魂,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业务精通的人民警察。近年来,学院党委班子带领全院教职工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力争把学院建设成为公安机关的警务人才培养基地、警察实战训练基地、警学理论研究基地、警用科技实验基地、警务化管理示范基地,警察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学院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法学(公安学)为主体,理、工、管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学科体系。现设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警察临战学系(筹)、法律系、公共基础课教学部、警体部、国际警务教学部(筹)等9个教学系部。开设了侦查学、治安学、治安学(警察临战方向)、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消防工程、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公共事业管理、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等12个本科专业(方向);另外开设有侦查、侦查(预审方向)、经济犯罪侦查、刑事侦查技术、安全保卫、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边境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指挥与战术、警察指挥与战术(特警方向)、法律事务等13个普通专科专业(方向)。学院的“诉讼法学”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和“行政管理”被列为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侦查学专业被批准为国家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被评为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7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侦查学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智慧计算机法证综合应用平台研究”团队获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近年来还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警察史》等一批新型警察专业和课程。学院坚持“为公安实践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为学院教学培训服务”的宗旨开展科研工作,近年来,学院教师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59项,年均16项。一大批科研成果在公安实战中得到应用,受到基层公安机关的好评。学院实验室建设走在全国公安院校前列,实验室总面积14700平方米,实验仪器设备总价值4345.7068万元。实验中心建有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以及电子取证、交通秩序管理等院级重点实验室。“李昌钰工作室”获批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示范中心,“三真司法鉴定所”年均受理各类案件鉴定1600余起。为加强学生实习实验实训工作,学院建成了14个校外实习基地和29个院内仿真警务实战训练点。学院高度重视在职民警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培训质量。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是公安部法制局指定的执法规范化负责人培训基地。学院还是“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公安局长(政委)培训中心”、“湖北省派出所长培训基地”和“湖北公安民警培训中心”,学院已成为湖北省省级公安教育训练基地。学院积极开展公安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主办有《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月刊)及《警史钩沉》(季刊)等公安理论研究刊物。《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6年、201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警史钩沉》传承警察历史、弘扬警察文化,是全国唯一的警史读本,也是全国公安警事文物收藏专业委员会会刊。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注重与国际警学界的交流和合作,先后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聘请专家学者来院讲学、任教;选拔了一批教师赴国外学习、工作和讲学;先后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多所警察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在新的历史时期,学院将按照公安部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要求,继续深化公安教育改革,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逐步形成“六大办学格局”,即:警务硕士专业研究生教育、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生教育、公安专业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公安相关专业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自学助考的成人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教育,为湖北省和国家公安政法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湖北警官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86号;邮编:430034;电话:027-83421017。(以上统计数据截止到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