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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admin 专升本 2023-03-11 353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国标代码:11709区代码:768)

  2.学历层次:全日制本科

  3.办学类型:公办综合类普通高等院校

  4.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5.学校概况: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成立于1953年,2009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自治区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现有42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新闻学、翻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水质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为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全校现有教职工623人,专任教师中博士103人,硕士学位以上学历教师占75.38%,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42.33%,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39人。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225人,其中本科生9099人、专科生1126人。(详情见学校官网)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2年度专升本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专业及专业课考试科目

  (一)招生专业:2022年,我校法学、民族学、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档案学、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体育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科学教育、文化产业管理、金融学、税收学、翻译、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播音与主持艺术、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音乐学等本科专业招录专升本学生。

  在以上本科专业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智能科学与技术等四个专业为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理论教学由本校教师授课,实训、实践类课程由企业工程师授课,企业负责对成绩合格的毕业生推荐就业。

  (二)专业课考试科目:专业课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由学校统一确定,并学校官网上另行发布,请考生留意。

  四、报名条件

  (一)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考生”)应同时满足下列3项条件:

  1.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2年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行端正;

  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在专升本报名前纪律处分已解除。

  (二)专项计划考生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原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免试考生

  1.获奖免试考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我校是自治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院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可申请参加相 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招生条件、在我区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2022年全区专升本免试招生。

  五、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严格按照考生毕业专业与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录取,严禁跨专业录取。

  (一)免试考生录取。学校按获奖免试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对参加相关赛项并报名参加2022年全区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在录取工作结束前公布结果并达到免试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和报名、生源院校审核,予以免试录取;如相关赛项结果公布前已被录取的,不予补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办法详见《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实施方案》。

  (二)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学校根据录取规则及各专业报名情况,单独划定分数线,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高于普通考生同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分数。

  (三)普通考生录取。学校根据招生章程中明确的录取规则和考生的公共课与专科课成绩之和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二次网报公告进行网报,参加调剂录取。第一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退档参加调剂录取。进入调剂录取阶段,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录取工作以内蒙古教育考试中心相关文件为准执行。

  六、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我校将专业课成绩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发布各课成绩。考生如对本人专业课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交复核审请材料(jwc@imnc.edu.cn)。

  七、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收费标准

1

法学

法学

4200

2

民族学

法学

4200

3

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学

4200

4

环境工程

工学

4600

5

水质科学与技术

工学

4600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4600

7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工学

10000(校企合作)

8

智能科学与技术

工学

10000(校企合作)

9

财务管理

管理学

4600

10

档案学

管理学

4200

11

行政管理

管理学

4200

12

市场营销

管理学

4600

1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

4600

14

体育教育

教育学

7200

15

小学教育

教育学

4600

16

学前教育

教育学

4200

17

科学教育

教育学

4600

18

文化产业管理

管理学

4200

19

金融学

经济学

4600

20

税收学

经济学

4600

21

翻译

文学

4200

22

汉语国际教育

文学

4200

23

汉语言文学

文学

4200

2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文学

3360

25

新闻学

文学

4200

26

英语

文学

4200

27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学

7200

28

产品设计

艺术学

7200

29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学

7200

30

环境设计

艺术学

10000(校企合作)

31

美术学

艺术学

7200

32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学

10000(校企合作)

33

音乐表演

艺术学

7200

34

音乐学

艺术学

7200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八、学制与学历

  我校专升本学生的学制为2年,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历与学位按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九、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校长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长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2.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管理工作。招生学籍管理科和各二级学院参与招生录取具体日常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参与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471-6585520(兼传真)、6585247

  2.E-mail:jwc@imnc.edu.cn

  3.学校网址:https://www.imnc.edu.cn

  十一、本章程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负责解释。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简介: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址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0471-6585520;0471-6585528。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简介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简介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教发函[2009]77号),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内政发[2009]95号),主要面向内蒙古和蒙古语文协作八省区招生。90%以上的师生员工是蒙古族。她的前身是成立于1953年的原内蒙古蒙文专科学校,是在乌兰夫同志的倡议下,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的第一所民族高校。2000年,原蒙文专科学校与成立于1955年的内蒙古民族师范学校合并,成立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学校名称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院在近60年的办学历程中,一直秉承“以人为本,特色立校,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办学理念,注重民族性、区域性和应用性特色,以“培养民族人才、发展民族文化、服务民族经济”为宗旨,为中央各民族单位和蒙古语文协作八省区培养输送了数万名民族人才,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传承繁荣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具有广泛影响。学院以其独具的民族特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高等教育的典型代表,是培养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各类人才的重要基地之一。多年来,一直保持和弘扬民族教育特色及优势,不断调整专科教育,重点建设本科教育,尝试预科教育、校企合作办学和与中央民族大学联合培养模式。以“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体”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决树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积极创造条件,齐抓外沿、内涵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成为了自治区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区,占地面积529亩,固定资产总值近3亿多元,现有图书80万册,期刊900种,电子阅览室和图书检索系统完善。学院专任教师346人,其中教授49人,副教授95人,占专任教师的3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4人,硕士学位的教师160人。专任教师中有自治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入选自治区“321人才工程”、入选自治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111工程”、全区意识形态首批“四个一批”人才共20多人。学院致力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继承和研究,促进了民族文化艺术的繁荣。学院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史(蒙元文化)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汉蒙翻译)被批准为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为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与中央民族大学共建了“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少数民族语言分中心蒙古语文研究基地”;内蒙古自治区民委批准设立了“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学报《蒙古学研究》(蒙文版)是全国乃至世界蒙古学研究的重要期刊,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价值。蒙古文书法研究、蒙古应用语言文字研究、蒙古文学研究、蒙文信息处理研究、哈撒儿研究、草原生态与环境研究是目前主要科研特色和优势。先后承担并完成了《草原畜牧业现状及其发展对策研究》、《哈撒尔研究》、《哈撒尔祭祀与成吉思汗祭奠比较研究》、《蒙古语术语数据库》等国家、省部和厅局级课题;部分教师承担、完成了中国蒙古学文库选题,参加《蒙古学大百科全书》的编写工作。2004年,学院被确定为“八省区蒙古语文规范化研究中心”和“八省区蒙古语文规范化培训中心”。学院现设有蒙古语言文学系、传媒系、经济系、计算机系、美术系、音乐系、外语系、公共管理系、数学系、法学系、教育系、环境工程系、汉语言文学系、体育系和马列教研部等15个教学机构,目前开设28个本科专业,期中水质科学与技术专业为教育部特设专业,法学为国控专业,10个专科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18个二级科类。主持与播音、美术教育、新闻采编与制作、会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汉蒙翻译)等专业为自治区级品牌专业;新闻采访与写作、马头琴、领导科学、中国画、新闻学概论、汉蒙翻译基础等课程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学院网址:http://www.im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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