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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艺术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admin 专升本 2023-03-11 292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招生章程

根据《2022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内教办发〔2022〕3 号)要求,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实行“公共课和专业课”的考试方式。公共课考试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命题、制卷、评卷、发布考试说明和组织实施。专业课考试由我校负责命题、制卷、评卷、发布考试说明和组织实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优选的原则,并结合我校教育教学资源配置情况,制定“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升本”招生计划 (包括各类专项计划)以教育厅批复或发布为准。

二、专业测试科目及成绩构成

序号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时长

1

动画

素描静物默写(100分)

150分钟

2

绘画

1.素描静物(50分)2.色彩静物(50分)

各科目均为150 分钟

3

美术学

1.素描静物(50分)2.色彩静物(50分)

各科目均为150分钟

4

音乐表演(声乐)

演唱两首作品(自备作品,无伴奏,100分)

8分钟

5

音乐表演(器乐)

演奏两首作品(自备作品,无伴奏,旋律性一首、技巧性一首,100分)

15分钟

6

舞蹈表演

形体、形象(20分)、基本功(40分)、剧目表演(40分)

8分钟

7

播音与主持艺术

自备稿件朗读(50)、即兴评述(50)

8分钟

8

广播电视编导

即兴评述(50分)、故事编讲(50分)

8分钟

 

三、成绩发布

专业课考试结束后,我校将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登录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进行成绩查询。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预期不再受理。 

四、普通类计划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课成绩均需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合格线。在文化课合格的前提下,各专业依据以下原则录取:

1.动画、绘画、美术学、雕塑、舞蹈表演、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统一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音乐表演(声乐)与音乐表演(器乐)专业方向,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统一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平行分录取原则 :

按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依次比较。

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总分、语文依次比较。

五、其他类别计划录取原则

1.获奖免试考生

根据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金奖、银奖、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2.专项计划单独划定分数线,录取原则参照普通类别考生进行录取。

六、其他事项

1.我校专业课考试为技能测试,无法与自治区文化课统考统一进行。专业课考试形式(现场考试或提交视频作品)与考试时间等事项,经请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我校招生网(http://zs.imac.edu.cn)另行发布。

2.取得专升本资格的学生进入我校相应专业的本科三年级就读。“专升本”学生不得转学,其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我学校相同年级、专业、性质、类别的学生相同。同时,根据教育部教【2002】15号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为两年,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凡有未达到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相应学生的相应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内蒙古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1-4978356。

内蒙古艺术学院简介:

内蒙古艺术学院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址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0471-4973179。

内蒙古艺术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内蒙古艺术学校,上世纪80年代成为国家文化部确定的全国重点中专,是自治区培养民族艺术人才的重要基地。1987年3月,国家教委批准,内蒙古艺术学校并入内蒙古大学,成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2015年5月,教育部批准,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基础上独立设置内蒙古艺术学院,属全日制本科院校。近年来,学院秉承“彰显特色、强化优势、多元互动、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建设“教学、科研、创作、表演四位一体,服务、交流功能并举,国内高水平、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学院”为目标,始终立足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自治区民族文化强区建设的需要,不断改革创新、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办学优势、注重内涵发展,学院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和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创作、展演实力显著增强,民族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繁荣传承民族民间艺术,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学院现有音乐学院、舞蹈系、影视戏剧系、美术系、艺术设计系、新媒体艺术系、文化艺术管理系、公共课教学部等8个教学系部、一所附属中等艺术学校。设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1个文化产业管理二级学科,19个本科专业;拥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与文艺学二级学科授予权,民族学一级学科下设的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形成了中专、大学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4个学历层次的民族艺术教育的完整机制。学院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特色品牌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门,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先后建立了“内蒙古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动漫产业研发与人才培养基地”和“内蒙古皮革艺术产业化项目示范基地”。2009年以来,该院先后获得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基于民族音乐‘非遗’传承的音乐表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获得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学院现有在校生4968人(其中本科生3794,硕士研究生124人,博士研究生4人,中专生1046人),教职工595人,其中专任教师445人,副高级以上136人),大学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为41.6%,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为52%,国内外客座教授30多名。学院在5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特别是在民族艺术传承与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被誉为“内蒙古民族艺术人才的摇篮”。这是学院在自治区民族艺术教育中的定位,也是源于学院建校的初衷和学院的办学宗旨和根本任务。50多年来,艺术学院始终秉承这样的办学传统,坚持以培养民族艺术人才为己任,逐渐形成了以培养各门类中高级艺术人才、尤其是蒙古族艺术专门人才、传承发展以蒙古族艺术为代表的北方民族民间艺术的鲜明办学特色。德德玛、拉苏荣、腾格尔、斯琴格日乐、李镇、阿拉腾奥勒、三宝、李德才、敖登格日乐、康绍辉、康洪雷、萨仁高娃、纳森、娅伦格日勒等一批艺术家和知名人士享誉国内外,许多毕业生已成为自治区文化领域及民族艺术教育事业的栋梁和中坚力量。多年来,学院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团体以及知名专家学者之间有着广泛的联系和交往。先后与蒙古、美国、丹麦、日本、韩国、德国以及港澳台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和艺术团体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并多次应邀组团前往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瑞典、丹麦、德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进行访问演出或举办作品展览,扩大了蒙古族艺术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影响,为宣传、树立内蒙古改革开放的新形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2年,艺术学院同美国肯塔基大学正式签署了“2+2”与“3+1”合作办学协议,进一步拓展了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宽度与广度,使学院朝着开门办学、开放办学的正确方向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50余年的艰苦奋斗,50余年的实践探索,内蒙古艺术学院执着前行、步履铿锵,民族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取得了丰硕成果。今后,学院将继续秉承“彰显特色、强化优势、多元互动、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强化办学优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和谐发展,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办学实力,为进一步提升民族艺术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民族艺术人才,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自治区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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