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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admin 专升本 2023-03-11 289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未满3年的,需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报名时为广东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

3.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同时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3年2月底前)。

4.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2021年以后毕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2024年起仅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5.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及2021年以后毕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2024年起仅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6.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7.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3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5日至12日;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月16日17:00。

考生报名时,须认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如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一旦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录取考生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一)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预报名

2023年2月5日至12日(共8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选定考点所在地市,绑定手机号,按照系统指引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1)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输入专科毕业证书信息,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报名后续流程请参见第(5)点中第②项。

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进行专科学籍查验,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根据本人专科毕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称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称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验证方式详见附件3。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非广东户籍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可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62833628。

(3)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22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可以由该省教育考试机构出具成绩单及“符合毕业证明”。

(4)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②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的非全日制学历考生,须上传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证明。

④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的证明资料(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⑤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⑥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2)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5)资料审核

①考生上传的资料由省招生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将反馈不通过的原因,2月14日18:00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根据不通过的原因,须在2月15日18:00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考生选报了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由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各院校必须认真对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把关,认真按照报考规定审核考生上传的资料。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办进行复核。

②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生办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2.选择考试科目

考生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下称《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详细了解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按拟报考院校专业的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基础课科目;对于专业综合课,考生要结合自身拟报考院校及专业实际,选择报考省统考或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也可同时选择报名参加1个省统考科目组和1个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的进行考试。

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1门,增加1门专业课。

3.确认报名

2023年2月16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40元/科。省统考科目报考费在报名系统缴交,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报考费由招生院校收取(我校缴费方式详见附件4)。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三)报名资料审核

1.我校负责对选报了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我校招生办公室认真对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把关,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办进行复核。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2.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专升本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3.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4.考生上传的资料由我校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不通过的,注明不通过原因)。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

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1门,增加1门专业课,专业课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

公共课为政治理论和英语2门,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政治理论1门。

专业基础课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分设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进行设置。

专业综合课分省统一命题和院校自行命题两种。部分专业的专业综合课实行省统一命题考试,其他省级统考没有覆盖的专业,招生院校可选择用相近的省统考专业综合课替代,也可自行组织命题。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在省招生办规定的统一时间举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省统考科目后。

广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综合课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查阅。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为了适应网上评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三)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四)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至26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的专业课,以及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科目,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由院校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决定并通知考生。

四、录取批次及类别设置

2023年普通专升本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提前批为需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教师资类专业。普通批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原建档立卡考生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投档录取。

各批次录取先后顺序为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

五、规范加分照顾政策

对符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相关规定,并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职教赛道)(以下简称“互联网+”大赛)或教育部等37部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院校大赛)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可在其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具体规定如下:

(一)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金奖或银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铜奖或省赛金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二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获得“互联网+”大赛省赛银奖或铜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三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六、志愿填报

2023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按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志愿填报。

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或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

志愿填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七、录取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总分(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下同)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均已上线的考生,按其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考生成绩排位规则如下:

1.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增加三科总分排名,排位规则参照上面执行。  

(四)专业志愿录取规则:

1.考生成绩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我校采取同一专业组“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分专业按四科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四科总分排位靠前考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已满且未被录取时,若服从调剂,在专业组招生计划尚有空额的前提下,调剂到该专业组尚未录满的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同分点的处理办法参考以上第(三)条内容执行。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相关院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院校审核同意后,由院校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六)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称原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七)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专业,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八)省招生办负责制作生成普通专升本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电子签章)。高等学校依据省招生办核准并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或授权签发),不再加盖省招生办录取专用章。学校在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八、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九、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试入学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的规定执行。

(一)学费标准

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590元/生·学年;

理工、外语、体育类:5190元/生·学年;

艺术类:音乐表演10000元/生·学年,音乐学10000元/生·学年,环境设计10000元/生·学年。

学费如有变动,最终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正式发文为准。

(二)住宿费标准

视不同住宿条件在520-1335元/生·学年之间收取。

十、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授权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为准。

十二、招生办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dup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dupt.edu.cn

电话:0668-2923508

传真:0668-2981099

电子邮箱:zsb2923508@gdupt.edu.cn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办监察处

监督电话:0668-2923787

传真:0668-2923378

电子邮箱:jwb2923787@gdupt.edu.cn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简介: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位于广东省茂名市,地址是官渡校区(校本部):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邮政编码:525000 光华校区:广东省茂名市光华北路7号;邮政编码:525000 高州师范学院:广东省高州市高师路1号;邮政编码:525200。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官渡校区、光华校区咨询电话0668-2923508、传 真0668-2981099 高州师范学院咨询电话0668-6618889(含传真)。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概况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地处南方海滨城市广东省茂名市。茂名是中国南方最大的石化生产基地和水果生产基地,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源地,江泽民同志曾两次来茂名视察并题词:"把茂名建成美丽的现代化的海滨城市。"在这块充满希望的大地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正茁壮成长。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4年在广州石牌创立的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附设工农速成中学。1956年1月,为适应我国石油工业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改名为石油工业部广州石油学校。随后,学校先后改名为广东省石油学校、华南石油学院、广东石油学院、中南石油学院、广州石油学校。1965年9月学校迁往茂名市,改名为广东石油学校。1985年在保留广东石油学校的同时,成立广东石油化工专科学校,其后于1992年改名为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1998年1月,学校由中国石化总公司所属划转为广东省所属。2000年3月,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和创办于1970年的广东茂名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广东省属本科院校--茂名学院,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2010年5月,学校更名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1年,学校被教育部列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学校具有悠久的本科办学历史,早在1960年华南石油学院阶段,学校就开办了石油炼制等4个五年制本科专业;1978年秋,经广东省和石油部批准,学校开办了石油炼制等2个本科专业;1990年起至学校升格本科前,先后与华东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湛江师范学院等高校联合开办了化学工程、化工机械等15个专业共17个本科班。历经历届师生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奋斗,学校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石油化工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高校,共为社会培养了6万多名毕业生,这些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的石油化工行业等大中型企业和各级政府机关、科研院所、高校、中小学,并成为所在单位的技术骨干,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学校占地面积60万平方米,校舍面积40.28万平方米,其中800元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7亿元。图书馆藏书120万册,电子图书65万种,网络数据库16种。拥有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茂名地区唯一的1个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石化装备故障诊断重点实验室,3个省高校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高校石油化工污染控制与清洁生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高校石油化工装备故障诊断与信息化控制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高校果蔬加工与贮藏工程技术开发中心,1个省级地方历史文化研究基地--广东省冼夫人文化研究基地,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石油化工工程教育中心、现代通信与电子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与化工基础实验示范教学中心、现代机械工程训练中心、教师教育综合技能训练中心,2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茂名绿园食品有限公司理科实践教育基地等一批省级高层次教学、科研平台。学校的信息网络中心是广东省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地区汇接中心之一,校园网覆盖教学和办公区域。学校现设有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和体育系、艺术系、实验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4个直属系(部),开办有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法学、历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42个本科专业。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19300多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1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4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共506人。有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有一批教师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师、省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各类荣誉称号。中国科学院陈新滋院士,中国工程院刘尚合院士、薛群基院士,中石化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和华南理工大学、常州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高校的专家学者50多人担任学校客座教授;8位“长江学者”、“珠江学者”及“国家杰出青年自然科学基金”获得者担任学校重点学科顾问。升本以来,学校以"培养人格健全,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狠抓教育教学质量,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志愿者组织"等国家级荣誉称号。作为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院校,学校拥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化学工艺、环境工程,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试点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化学工程与工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石油炼制工程、水污染控制工程、法律基础,1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儒家伦理文化与人生智慧,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化工仪表及自动化,3门省级优质课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1个省级教学团队--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团队。近年来,学校承担了500多项科研项目,其中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茂名市重大科技专项等高层次的科研项目130多项。获省科学技术三等奖3项,茂名市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励78项,专利授权80项。学校坚持面向国内外社会办学。成立了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63家董事单位组成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董事会,与其中的茂名石化公司、广州石化公司、湛江东兴石化公司等国家特大型企业、大型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与太原理工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等13所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近年来,学校还与英国知山大学、英国北安普顿大学、澳门科技大学、越南石油大学等国(境)外10所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合作内容包括师资培训、学术交流、学者互访和师生交流等,选拔学生以"3+1"或"3+2"模式到境外合作院校留学。"十二五"期间,学校进一步深入实施"协调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战略,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大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办学核心竞争力,力争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规划建设单位,把学校建设成为以工为主,石油化工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多学科协调发展,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本科院校。通讯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邮编:525000)联系电话:0668—2923716传真:0668—2873904招生咨询电话:0668-2923508学校招生网址:http://zs.gdupt.edu.cnE-mail:gduptzsb@163.com以上数据统计截止2013年5月27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州师范学院概况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州师范学院(GaozhouNormalCollege,GuangdongUniversityofPetrochemicalTechnology)坐落在粤西历史文化名城--高州。校园面积近300亩,建筑面积10多万平方米。学校分南北两区,南区拥有教师教育综合技能训练中心、科技馆、教学楼、图书馆、音乐楼、体育馆、标准运动场等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北区拥有综合楼、音乐室、露天文化广场、标准运动场等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校实现了校园环境园林化、学生宿舍公寓化、校园数字网络化,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传统优良、特色鲜明、贡献巨大、和谐发展的普通高等师范专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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