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岛滨海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青岛滨海学院
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办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 青岛滨海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 10868
第五条 办学层次 本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 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设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
(三)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有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四)2021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五)应届专科毕业生须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或通过报考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应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经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的)均具有报考资格;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指专科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退役人员)均具有报考资格。
第十三条 报考资格获得方式
应届专科毕业生可通过高校推荐或考生自荐的方式获得报考资格,并选择与本人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限一个)报考。
(一)高校推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获得高校推荐资格,经生源高校公示无异议后可以报考。
(1)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40%。同专业使用不同人才培养方案的,可按培养方案分类排序。
(2)参加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由学生向我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我校负责审定。
(二)考生自荐。未获得高校推荐资格的学生,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测试通过后可获得报考我校的资格。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经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的建档立卡考生应于3月1日前向生源高校提出申请,由生源高校整理汇总,将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省教育厅会同省扶贫办审核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开展报名工作。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于3月18至19日到考试地点所在市的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考生需携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及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语种证明)、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对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达到同学校同专业录取标准的自荐考生,单独增列招生计划。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严格按(鲁教学字〔2021〕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办法的通知》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升本成绩和学生在校期间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考生名单可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青岛滨海学院阳光招生网(https://zsb.qdbhu.edu.cn/)查询录取结果,我校统一印制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上级规定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入学资格标准和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录取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为方便与考生联系,我校所有考试信息将通过学院招生网发布,广大考生应适时关注;为了考生能顺利收取录取通知书,考生务必保证填报志愿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联系地址清楚,如考生因信息不清,联系不到而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不与任何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进行合作。社会上所有形式的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请广大考生注意。
第二十四条 我校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备案,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pec.edu.cn查询,也可登录我校网站https://zsb.qdbhu.edu.cn/ 查询。
第二十五条 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邮编:266555
咨询电话:0532—83150103 83150104 86728972
传 真:0532—86728555
学院网址: http://www.qdbhu.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青岛滨海学院负责解释。
青岛滨海学院简介:
青岛滨海学院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地址是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西路425号。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0532—86728687。??????????青岛滨海学院始建于1992年,1999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专科层次普通高校,2005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山东省首批民办本科院校。学校下设文理基础学院、大专文科基础学院、大专理科基础学院、综合学院、国际合作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软件与服务外包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艺术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等14个院部,共开设30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和38个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其中外籍留学生100余人。【理念先进?率开先河】学校以“人人有才,人人成才”为办学理念,以“要学做事,先学做人”为育人理念,以“以人为本,追求每个人的个性发展和充分发展”为管理理念,以“信奉严师出高徒,严格管理就是爱”为办学特色,以“重品德,宽口径,厚基础,有技能”为质量特色,以“为全社会服务,向所有人开放”为办学宗旨。创建全省建国后第一所私立学校,率先在全省民办高校中获得接受留学生资格、创立学分学绩制;率先建立省民办高校德育工作研究基地;率先被评为省级“文明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高职高专骨干示范性学校”、“全国学生就业示范民办高校”等。【志存高远?大展宏图】学校把“创民办清华”确定为宏伟蓝图,制定了学校近、中和远期三步发展战略:从现在到建校20周年之前,学校的综合实力要在省内民办高校中领先,国内驰名;在建校30周年前,学校的综合实力要发展至省内本科院校前15位;在建校50周年时,学校要发展成为中国民办大学的“清华”,成为国内民办大学中的一流顶尖大学。【提升层次?发展内涵】?学校继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本科院校后,又被山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设置的市场营销、日语、英语、朝鲜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6个本科专业列为学校首批学士学位授权专业;2009年学校首届本科生顺利毕业,颁出了学校办学历史上第一张学士学位证书,标志着山东省民办高校有了首届本科毕业生;2009年学校软件与服务外包学院成立,承担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习实训、高端人才培养等任务,于2010年开始招生,打造青岛服务外包人才品牌。【硬件齐全?条件优越】学校占地面积1015亩,南、北、西三校区以隧道或高架桥紧密相连,建筑总面积42万平方米,总资产6.6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305万元;有2个图书馆,藏书133万册,计算机5200台,其中电子阅览用计算机740台;有多媒体教室座位9311个,语音室座位1380个;学术报告厅4个和1600座的礼堂1个;有400米塑胶跑道运动场1个,在建操场1个,网球场3个,排球场2个,羽毛球场2个,体育馆1个,25m×50m泳池游泳馆1个,艺术博物馆1个,形体训练房1个;建有大学物理、电子科学技术、工科基础、经济管理、大众传媒艺术等5个实验中心和数控加工、美术装潢、汽车维修等28个校内实训基地、60个校外实习基地;“大学生创业园”1处。学校体育馆、游泳馆、艺术博物馆、图书馆等交相辉映,彰显出鲜明建筑特色,折射出深厚文化底蕴。【区位优势?就业率高】青岛是我国重要的港口城市,是区域性贸易中心、金融中心、信息中心、高新技术产业中心和北方国际航运中心。青岛开发区更是内商外企云集,世界500强企业已有百余家入驻,海尔、海信、双星等知名企业纷纷在这里建立工业园区。仅开发区每年就需要各类专业人才数万人,为本校毕业生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就业市场。据省人事厅统计,学校毕业生初次签约率始终居全省同类院校之首,总体就业率均在98%以上。【师资优良质量第一】学校有教职工1300余人,专任教师900余人,其中博士和硕士学位者402人,另有副高级以上兼职教师100余人,外籍教师36人。学校注重师德建设,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生命线和永恒主题。学校创立学分学绩制,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教师、学习年限,修满规定的学分、学绩后可提前毕业。【注重实践?锤炼技能】学校建有大学物理、电子科学技术等5个实验中心及数控加工、汽车维修等28个校内实训基地、60个校外实习基地,实践教学课占总课时40%以上。学校注重通识教育,开展读书活动,强化普通话演讲、计算机操作及打字、外语听说等公共技能训练。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了全国英语四、六级,专业英语四、八级,专业日语四、八级、计算机,“HSK”等级考点,国家普通话推广测试站。学生可在校内直接考取报关员、导游等50余种职业资格证书。【开放办学?留学便捷】学校先后与韩国、日本、俄罗斯、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英国、葡萄牙、西班牙、越南、新加坡、泰国等二十多个国家的30余所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18所国外院校签订了互派教师和留学生协议。学校国际合作学院现有中外学生600余人,开设了赴国外留学相应本(专)科专业,已向俄罗斯、韩国、法国、日本等友好院派出留学生,已接收俄罗斯、韩国、匈牙利、蒙古、老挝等国家多所院校的留学生,合作学校范围涵盖亚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育人为本?宽严相济】学校信奉“严师出高徒”的古训,始终坚持对学生的日常行为科学而严格的管理,但学生对专业和课程选择、学术探究、社团活动等方面,学校则给予充分自由和发展空间,营造了开放的学术氛围和浓郁的文化氛围。据省人事厅统计,学校毕业生初次签约率始终居全省同类院校之首,总体就业率均在98%以上。【奖贷免助?学子无忧】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和国办大学学生一样享有相同数额的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为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提供全额奖学金,优秀本专科学生还可享受学校奖学金。2009年,学生获奖助总额突破650万余元,获奖和受奖助比例达到在校生的27%。学校还为经济特别贫困学生提供一定数额的助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制度规定,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办理属地助学贷款,亦可以休学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