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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管理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admin 专升本 2023-03-11 230

山东管理学院

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山东管理学院2021年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依法规范招生过程管理,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管理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438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山东管理学院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方案制定、计划报批、计划分配、招生宣传、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山东管理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专升本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 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 号)执行。进档高校推荐考生按专升本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达到我校同专业录取标准的自荐考生,单独增列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建档立卡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专科学习期间有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且报考前未解除处分的,2021年8月底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专升本录取新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 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山东管理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管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网址:http://www.sdm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mu.edu.cn

电话:(0531)88960001,88617797

传真: (0531)88960001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管理学院简介:

山东管理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地址是历城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桑园路60号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0531-88617797 0531-88960001。

‍‍学校概况山东管理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建于1938年,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改建为山东管理学院。学校坐落在泉城济南,现有2个校区,分别位于历城区和长清区,占地总面积1103亩。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占30%以上,博士、硕士达60%以上。学校还依托自身优势,建有一支以专家学者、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为代表的兼职教师队伍。学校以管理学科为主体,设有10个二级学院,开设8个本科招生专业,33个专科招生专业,现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形成了管、经、工、文、理、艺、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秉承“明德弘毅、博学笃行”的校训,坚持“依托工会,突出特色,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办学方针,坚持以立业教育为基础、立人教育为根本的“双立教育”,以专业彰显素质,以笃行弘扬品格。坚持创新教育方式和教学模式,精心构建的品德教育、教学创新和社会实践“特色育人三平台”与“双立教育”有机结合,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为全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示范校,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办学条件校内占地面积:1103亩校外实践基地占地面积:1830亩校舍面积:23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5000余万元校内实验室:56个校外实习基地:137个工程(服务)中心:6400平方米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容纳600余人纸质图书:100余万册电子图书:36万种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基地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基地山东省职工技能大赛竞赛基地全国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基地:16个荣获教学质量奖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28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基地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体育课程建设评估优秀院校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学生就业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2012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6.53%2013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5.5%办学优势及特色1.特色育人——立业教育为基础,立人教育为根本。2.科学培养——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3.课程设置——广博性和专门性相结合的课程设置,为学生就业和发展打下良好基础。4.创新方法——以学生为中心的高效、生动的教学方法,提高了教学效果。5.多彩校园——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6.强化实践——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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