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原则为“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37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八条 校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聊城大学纪委驻东昌学院纪检组对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对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达到我院同专业录取标准的自荐考生,以增列招生计划方式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资格和条件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
(三)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有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四)2021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五)应届专科毕业生须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或通过报考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应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经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的)均具有报考资格;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指专科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退役人员)均具有报考资格。
未获得高校推荐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向我院进行自荐,通过我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后方可获得我院相应专业的报考资格。所有考生报考专业应与本人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为准。
考生应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参加考试和填报志愿。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要求,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自荐考生如果达到我院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及其他符合条件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山东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书等,按入学须知规定时间到我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或者专科学习期间有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且报考前未解除处分的不得报到入学,学院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录取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入校3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颁发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院地址和联系方式。
本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邮政编码:252000
招生电话:0635-8520223,8520226,8520227,8520220
传真电话:0635-8520230
学院网址:http://www.lcudcc.edu.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b.lcudcc.edu.cn/
E-mail地址:zsb@lcudcc.edu.cn
微信公众号:sd13373、dcxyzs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负责解释。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简介: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地址是地址:山东省聊城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邮编:252000。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0635-8520223,8520225,8520230,8520226,8520227,8520220。招生办公室网站新域名:www.dcuzsb.com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是由聊城大学申请举办、聊城市政府及山东泉林集团投资建设、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校于2002年,占地500余亩,总资产5.2亿元,在校生7000余人。学院目前设有中文、经济管理、外国语、教育、数学与信息工程、影视传媒、化学生物、机电工程、音乐表演、美术设计、基础部等11个系(部),31个本科专业和16个专科专业,是一所以工科为主,涵盖文、理、工、经、管、艺等学科门类,以应用专业为主的教学应用型综合性本科院校。学院依托聊城大学综合实力办学,学生可享用聊城大学师资、实验、图书等优质的教育资源。学院教学设施齐全,教学设备先进。拥有高速宽带校园网、多媒体教室、高级视听语音室、各类专业实验室、琴房、舞蹈专用教室、多功能排练厅、画室、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学视传媒工作室、海纳传媒工作室和家政学创业孵化室)、国家二级标准田径场、球类场馆、图书馆、招待所、会议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学院学生食堂为“山东省高校标准化食堂”、“聊城市第一批市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校园环境幽雅,风格独特,为“省级花园式单位”,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院图书馆是国家首批CALIS(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会员馆,是“山东省古籍保护工作先进单位”,馆藏古籍成功入选《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别具一格的校园建筑,现代化的教学设备,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理念,科学的管理方法,为学生的成才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办学特色学院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实施名师工程和特色专业教学,确保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学生的就业和进一步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我院学生在历年来的全国大学生平面创意设计大赛、大学生广告大赛、全国数学建模大赛、齐鲁大学生计算机软件设计及外语大赛、山东省大学生综合素质大赛、美术与设计师生基本功比赛、山东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中多次荣获一、二等奖。就业与升学我院设有专门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现有高级就业指导师21名,高级就业创业指导师12名,专门为学生提供科学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创业知识培训、就业市场开拓等就业服务。近几年来,每年为每位毕业生提供5个以上的就业岗位。我院毕业生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综合能力强,近几年来,初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高水平。本科生考研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学院与国外多所著名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广泛合作,双方互派教师﹑互派留学生。我院专科学生可申请到国外合作学校攻读本科,本科学生可申请攻读研究生。2014年,我院与新加坡特许科技学院签订友好合作协议,会计学专业优秀学生可申请赴新进行国际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