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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滨州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admin 专升本 2023-03-11 231

滨州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滨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滨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9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滨州学院设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滨州学院纪委对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专科学习期间有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且报考前未解除处分的,2021年8月底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投档比例: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等文件执行。

退役士兵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普通专升本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新生复查:未能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取消其入学资格。专升本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由学校负责清退,并负责善后事宜。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滨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调整专业政策:专升本类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颁发证书:专升本学生的基本学制2年,修业年限最短2年,最长不得超过4年。按培养方案修完规定课程和教学环节,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注明“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对以滨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0

电话:0543—3190200,3190201

网址:https://zsjy.bzu.edu.cn/

滨州学院简介:

滨州学院位于山东省滨州市,地址是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0543—3190067。

滨州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黄河三角洲新兴城市——滨州市。学校现占地2436亩,校舍建筑面积49.5万平方米,校园布局合理,设施齐全,河湖环绕,环境优雅,充满着现代气息;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622万元,设有46个实验室,其中,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实验室为省级重点实验室;校园网具备网上教学、电子图书阅览、办公自动化和视频会议等功能,设施配备居全省高校前列;图书馆藏书91万册,电子图书31.6万册,为全省高校自动化建设先进图书馆。学校面向全国21个省(市)招生,现有各级各类在校生19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4180人。学校设有21个系(院),26个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9大学科门类;拥有民间艺术研究、应用数学和文化生态学3个省级重点学科,初步形成了文、理、工、经、管多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围绕滨州的人文环境资源、高新技术和学校自身优势,精心打造了飞行技术、孙子研究、黄河三角洲生态和黄河三角洲文化4大特色品牌。特别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民航总局同意,设置了飞行技术专业,并顺利招收了首批飞行学员。学校以大高通用航空城为依托,加强与国内外航空院校和航空公司的合作,整合优势资源,创新办学模式,培养思想过硬、纪律严明、行为规范、技术精湛的飞行技术专业人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0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262人;有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4人荣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教师奖,3人为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1人为山东省千名知名技术专家,2人为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聘有6名两院院士担任学校的名誉院长或顾问,面向“985、211工程”大学和国家重点科研院所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50余名,初步形成了一支业务素质强、教学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教学科研队伍。学校坚持以教育观念更新为先导,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人才为根本,深化新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重点构建教学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有力地促进了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在2006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和电子设计竞赛中,荣获国家二等奖1项,省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成功参赛奖2项。坚持开放的办学方针,先后与澳大利亚BRiT、法国雷恩高等商务管理学院、美国斯托芬·F·奥斯汀州立大学、俄罗斯别尔哥罗德国立大学等国外高等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现有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等四个合作办学专业。学校建有中国孙子研究院、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4个校级科研机构和李大钊研究所等6个系级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级课题2项,其中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课题1项,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4项,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47项;出版专著、教材等160多部,发表论文2800余篇,其中被SCI、EI收录46篇;获国家专利3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6项、厅局级优秀科研成果奖36项。近年来,学校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干事创业,加快发展,教育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先后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文明委、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建设厅分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高校文明校园、山东省服务业先进单位、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高校平安校园、省级花园式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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