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女子学院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详见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要求,为做好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了解掌握自荐考生专科段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的综合水平,确定是否能够满足后续本科段学习的专业素养和能力需求。测试合格者可以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二、报考条件
符合山东省2021年专升本报考条件,且报考的我校综合能力测试专业与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符合《山东省2021年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中所规定的对应关系。(文件详见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报名办法
自荐考生只能选择我校一个招生专业报考。本次测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9时开始,3月10日17时截止,届时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关闭,截止报名。
(二)报名网址:2021年3月9日上午通过山东女子学院官方网站首页,公告通知栏目查看。报名时,考生需上传生源学校出具的内容准确且签字盖章均完整的报考证明拍照图片(模板详见附件)。
(三)报名确认。我校将报考考生信息与全省专科应届毕业生数据库进行核对后,参加测试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13日9时至2021年3月15日17时通过报名网址进行信息确认、按照要求签订并上传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准考证。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确认的一律视为放弃报考,将不予编场考试。
四、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一)测试方式
除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采取现场技能测试之外,其余专业现场笔试。
(二)测试时间、地点及科目:2021年3月20日山东女子学院长清校区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考试科目一 9:30—10:30 |
考试科目二 10:30—11:30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旅游学概论 |
旅游市场营销 |
120903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会展概论 |
会展市场营销 |
120203K |
会计学 |
中级财务会计 |
财务管理 |
050201 |
英语 |
基础英语 |
翻译与写作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C语言程序设计基础 |
操作系统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
西方经济学 |
040106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学前教育学 |
学前儿童心理学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企业战略管理 |
120202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市场营销学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人力资源管理 |
120601 |
物流管理 |
管理学 |
物流管理概论 |
030302 |
社会工作 |
社会工作概论 |
社区工作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考试科目一 9:30-11:30 |
考试科目二 14:00-15:00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版式设计 |
标志设计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画技法 |
服装色彩 |
五、成绩公布
预计2021年3月23日前在学校官网公布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测试结果。我校根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要求,确定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合格标准。分专业划定合格线,原则不超过实考人数的50%,测试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若实考人数的50%不是整数,则按照向上取整原则;若合格线上有同分考生,则一并评定为“合格”。
六、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分为学分学费和专业注册学费。根据鲁发改成本【2020】1086号文件,2021级专升本专业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专业注册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年 |
基本毕业学分 |
学分学费标准 单位:元/学分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650 |
85 |
100 |
120903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650 |
85 |
100 |
120203K |
会计学 |
650 |
85 |
100 |
050201 |
英语 |
150 |
85 |
100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50 |
85 |
100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650 |
85 |
100 |
040106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250 |
85 |
100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750 |
85 |
100 |
120202 |
市场营销 |
650 |
85 |
100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650 |
85 |
100 |
120601 |
物流管理 |
650 |
85 |
100 |
030302 |
社会工作 |
150 |
85 |
100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550 |
85 |
100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550 |
85 |
100 |
注:如有政策变化,参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山东女子学院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地址是招生办地址:济南市玉函路45号(市中校区) 邮编: 250002 ; 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长清校区) 邮编:250300。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招生办电话0531---82051817、86526113 ; 招生办传真0531---82052356。◆历史沿革:山东女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普通女子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已有62年的办学历史。1984年开始举办高等学历教育,1995年开始举办普通高等教育,201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以实施普通高等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继续教育、全省妇女干部培训、全省幼儿骨干教师培训等任务。◆办学理念:学生为本,科学发展,注重特色,服务社会。◆办学条件:学校分长清、市中两个校区,主校区在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总占地面积一千余亩,现有建筑面积近二十五万平方米。学校高度重视教学条件的改善,目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五千余万元。学校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设立教育、文化艺术、计算机、经济管理、语言等校级实验教学中心10个,拥有同声传译、三维立体导游、会计分岗、艺术设计模型制作、3D动画实验室、动作捕捉实验室等校级实验室66个,其中三维动作捕捉、虚拟现实、3D影像实验室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基金建设项目。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00余处。学校现有多媒体教室53个(9084个座位)、语音室24个(972个座位)、教学用计算机2979台。学校基于先进的校园网络和校园一卡通应用系统,建有多种应用系统、丰富的教学资源、先进多媒体教学环境、无线网络等数字化应用平台,大大提高了教学、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目前,图书馆各类纸质图书近93.3万册、中外文期刊1200余种,建有现代化的图书管理系统和300座的电子阅览室,购置了丰富的电子文献资源。学校拥有一支学历、职称、年龄、学缘、专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占32.4%,博士、硕士占88.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四自”特质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二级学院及专业设置:学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文化传播学院、教育学院、旅游学院、社会与法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建有妇女研究所、儿童心理与教育研究所、社区建设与发展研究所、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国际商务实习与培训中心、旅游开发与研究中心等研究和培训机构。现开设24个普通本科专业、2个校企合作项目本科专业、46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办学成就: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扎实推进内涵建设,注重加强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目前建有省级品牌、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承担教育部重点教改项目1个、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0个,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目前,学校是山东省教师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教师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单位、山东省高校教材常务理事单位、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全国妇联妇女研究/培训基地、山东省性别平等研究基地、“十二五”全国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被评为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012年学校被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授予“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资助政策: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生表现,每学年进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四个奖项的评审及发放工作,获奖学生的比例为在校生的14%,奖励金额每学年分别为8000元、5000元、3000元和6000元。此外,还进一步采取其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贫困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对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与规定帮助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