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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东政法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admin 专升本 2023-03-11 243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华东政法大学

二、就读校址

长宁校区地址为万航渡路1575号;松江校区地址为龙源路555号。专升本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华东政法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执行部门,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1年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安排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法学

本科

2年

12人

八、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10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1年“专升本”。无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计算机考试。考试大纲参照上海市高校计算机一级考试,操作系统为Windows7。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网。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测试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审核

考生须于4月14日(9:00-21:00)、4月15日(9:00-12: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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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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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费通过网上平台统一进行缴纳,缴费日期为4月26日-27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未完成专升本报名流程,不予参加考试;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根据市教委统一安排,2021年专升本报名确认采取网上审核方式,考生无需现场确认。

(三)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5月6日在报名系统完成准考证打印。

(四)考场安排

考生可于5月7日开始登陆华东政法大学招生网(zsb.ecupl.edu.cn)查看考场安排。

(五)笔试时间

法律基础 2021年5月9日9:00-11:00

(六)笔试科目、参考书目

笔试科目:法律基础(分值150分)

参考书目:《法学概论(第十三版)》,吴祖谋 李双元主编,法律出版社(相关法律条文如有变动的,以最新公布的为准);

(七)面试内容及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分值150分,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录取规则

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0%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定面试资格线;最终将按照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依次进行比较。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6500元/人/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报名考务费标准

报考费通过网上平台统一进行缴纳,具体标准为:

无需参加计算机考试的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收费为40元;

需参加校内组织的计算机考试的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收费为66元。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21-5709049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ecupl.edu.cn

招生办官网: zsb.ecupl.edu.cn

咨询电话:021-57090220

十六、其他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赴考途中及考试过程中,应确保身体状况良好,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注意咳嗽礼仪,保持安全距离,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我校防疫工作要求。

学校招收的应届专科(含高职)“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查验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华东政法大学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位于上海市,地址是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021-67790220。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高校。学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松江校区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高校园区”。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由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等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伴随着共和国法制建设的变迁与发展,学校两度撤并又两次恢复。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华东政法学院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经过几代华政人的努力,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同时设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商学院、外语学院、人文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等10个学院和研究生教育院、继续教育学院,设有22个本科专业,20个硕士点,10个博士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法学、司法鉴定和知识产权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律史为国家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和刑法学先后被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和司法鉴定先后被确定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为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研究项目,法学、政治学、侦查学、知识产权为上海市高校教育高地重点建设项目,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律史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和《经济法学》三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学校出版有《法学》、《犯罪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和《知识产权研究》等法学类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或科学领域的重要期刊。学校设有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综合治理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刑法学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等70余个科研机构。图书馆藏书160余万册,中外文报刊2000多种。学校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先后与国(境)内外6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签订了近百份校际交流协议或合作备忘录。现有教职工11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400余人、本科以上全日制学生15000余人。五十多年来,华东政法大学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把握节奏,推进内涵建设,以教学为中心、人才培养为根本、学科建设为龙头、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加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为先,特色兴校,将学校建设成为以法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式、开放性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的多科性特色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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