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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英才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admin 专升本 2023-03-11 259

山东英才学院

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2021年在部分普通本科专业中实施专升本招生计划。

为确保我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英才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英才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英才学院 学校代码:1300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英才路2号;邮政编码:250104;

北校区:山东济南济阳崔寨;邮政编码:251401

  第六条: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和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团队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按规定禁止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八条 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健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为:0531-88253050。

第四章 报名与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及报考资格获得方式

(一)招生对象

1、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专升本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规定。

2、身体健康。

3、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1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5、应届专科毕业生须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或通过报考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应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经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的)均具有报考资格;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指专科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退役人员)均具有报考资格。

第十条 招生计划

我校专升本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我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自荐生考试)科目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综合能力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测试结果只能用于报考本校相关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获得专升本考试自荐资格。

第十二条 考试报名

具有专升本报考资格的考生需参加2021年普通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我校志愿。

第五章 投档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设定最低投档线,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自荐考生如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未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执行。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执行。

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升入本科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具体办法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6〕8号)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我省高校应届高职毕业生,具备保送至本科高校深造的资格。我校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流程如下:

1.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

2我校对申请保送的获奖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学校选拔要求组织相关综合考核,免于技能考核。

3我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在本校官方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四条 录取公示

(一)考生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二)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学校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学校招生简章。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八条 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十九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我校不设招生代理,对以山东英才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英才学院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

  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英才路2号;邮政编码:250104

  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崔寨;邮政编码:251401

咨询电话:0531-88253000,0531-88253001 

监督电话:0531-88253050

传真:0531-88257501    

学校网址:http://www.ycxy.com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ycxy.com/

电子邮箱:zsbycxy@126.com

山东英才学院简介:

山东英才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地址是英才学院分南北两个校区。 南校区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英才路2号 北校区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崔寨。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0531-88253000,88253001。

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高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特色名校山东英才学院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学校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山东是经济大省、高等教育大省、就业大省;济南是山东省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有“天下第一泉”趵突泉,南依五岳独尊泰山,北跨母亲河黄河。得天独厚的人文环境和区域优势,可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和众多的就业机会。办学成绩广受赞誉学校的办学成绩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享誉全国。董事长杨文是全国政协委员,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母亲”,受到了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的接见。作为“国家教学名师”,杨文受到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的接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等领导先后到校视察,对学校的办学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民间组织”(国家民政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国家考试中心)、“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在《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中,学校名列全国前三,并进入中国一流大学行列。在2009至2012年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所做的《山东民办高校公众满意度调查》中,学校连续四年名列全省第一。2014年,学校被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为山东省应用型本科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并获得1000万元建设资金。教学设施齐全完备学校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6000余人,设13个二级学院,26个本科专业、23个高等教育自考本科专业、43个高职专业。学校拥有高标准、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占地面积1300余亩,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逾10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000余万元。建有实验实训楼6座,大型实训中心10个,可为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条件。学前教育实训中心被省教育厅定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全省幼儿骨干教师培养基地;物流实训中心被省政府定为全省8个物流人才培养基地之一;老年服务与管理学院是省民政厅批准的老年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山东英才学院——福田雷沃”机械加工实训中心被教育部定为国家级实训基地。图书馆馆藏图书180万册,被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馆管理先进集体”,获得多项CALIS(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服务奖项。学校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绿化覆盖率达63%,南北校区建有静湖、易湖,是“山东省花园式单位”、“山东省绿化先进单位”。师资队伍业务精湛学校致力于建设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951名,其中教授、副教授288人,博士、硕士551人,专业教师中“双师型”占55%。学校还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和著名企业聘请了350余位知名的专家、教授、学者担纲教学工作。杨文教授、王玮教授被教育部授予“国家教学名师”,杨文教授还入选“国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全省高校8人),享受国务院津贴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幼儿英语教学法”教学团队被教育部评为国家本科教学团队(全国民办高校唯一)。内涵建设居于领先学校是山东省首批国家学位办批准的和重点大学进行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基地,先后与华东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拥有2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全国民办高校第一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36门,居全省高校前列。学校应用科研工作居全国民办高校领先地位。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等均实现山东省内民办高校“零”的突破。近两年主持和参与承担国家级课题16项,主持省级课题41项。2013年,承接横向课题数量达12项。广大教师积极投身科研工作,涌现出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发表学术论文1400余篇,核心期刊及以上350余篇。学校民办高等教育研究院被省科技厅批准为“省级软科学研究基地”。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学校注重学生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培养。普通本科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93%,研究生考试上线率超过18%。在各项技能大赛中,学生获国家一等奖9项,二等奖9项;省级一等奖39项,二等奖63项;获国家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153项。获得“第五届2013年全国大学生企业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全国决赛一等奖;获得“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模拟创业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获得第八届“全国挑战杯比赛创业计划竞赛”一等奖2项,是山东省唯一获得一等奖的高校和全国唯一获奖的民办高校。就业工作全国50强学校提出“检验教学质量的标准是就业”,把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满意度作为工作重点。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培养、“N+1”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与海信集团、山东鲁能、福田雷沃、中国重汽等合作,建立11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3%以上,2013年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5.68%。获得“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荣誉称号(全省5所高校之一、全国唯一民办高校),根据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公布的数据,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生满意度在全国省属本科院校中排名第一位。学校注重对学生创业精神、创业能力的培养。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毕业生张保松获第二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荣誉称号,位居十佳榜首。校园文化彰显爱心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育人理念,学风优良,文化氛围浓厚,不仅重视学生知识和技能的培养,更注重学生人文情怀、综合素质的提高。学校对学生充满了爱心。每年发放800余万元的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设立3000万元“中国十大杰出母亲杨文奖助基金”,每年拨款300余万元发放给品学兼优的学子,学校被评为“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是全省获此荣誉的唯一民办高校。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开展“联五帮一”等活动积极为学生献爱心。学校积极捐助救难、回报社会。发起了“大学生联手保护黄河源大型社会公益行动”,为汶川大地震捐款达30多万元,资助建设革命老区希望小学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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