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学校代码:12662。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学校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街道。 邮政编码:427000。
第三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吉首大学于2002年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学院座落在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湖南省张家界市。
第四条 毕业颁证:按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类别有:普通类、脱贫家庭毕业生类、免试生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教师代表为成员的“专升本”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七条 “专升本”招生办公室设教学科研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学院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将在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
第十条 学院公布2022年“专升本”考试课程及参考书目(见附件1)。
第十一条 学院公布2022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大纲(见附件2)。
第十二条 学院“专升本”考试时间为4月20—30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三条 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普通考生录取。学院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总计划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该专业的录取率为其他参考人数大于计划数的专业的平均录取率。
第十五条 免试生录取。学院招生的免试生包括: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我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或者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2022届毕业生。免试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测试,学院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高职在校及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直接录取。
第十六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以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10个百分点。
第十七条 追加计划录取。录取过程出现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时,学院将向省厅申请追加部分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院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第十八条 不予录取的情况:6月30日前,达不到专科毕业要求的学生不予以录取;考试违纪、舞弊的,考试成绩以零分计,不予以录取。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院2022年“专升本”收费标准(见附件3)。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立各类学生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章 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院同意方可延期;未经批准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艺体类专业新生还须参加专业复测。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专升本”招生办公室(教学科研处)
咨询电话:0744-2200582
0744-8325000
学院网址:https://zjj.jsu.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专升本”招生委员会。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湖南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湖南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附件:1.附件1: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xlsx
2.附件2: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大纲.rar
3.附件3: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22年“专升本”收费标准.xls
吉首大学简介:
吉首大学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址是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咨询热线0743-8564141; 0743-8563838(传真)。吉首大学创办于1958年9月,是湖南省属综合性大学。学校分吉首校区和张家界校区,校本部在湖南省吉首市。学校是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优秀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国家“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高校,是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学校现占地面积1800余亩,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6亿元,藏书总量223万余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1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优秀实习基地11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3个。学校现有本科专业73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专业8个;现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专业硕士点3个,博士点1个;有湖南省“十二五”特色优势重点学科1个(全省含部属高校人文社科仅2个),“十二五”重点学科5个。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563人,其中专任教师1058人;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158人,副高职称376人,博士286人、硕士以上学历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5%。学校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湖南省“百人计划”人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湖南省教学名师、湖南省学科带头人等一大批专家、学者。十一五期间,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800余项。2012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24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19项。另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6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5项。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地区招生。现有各类在籍学生3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8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700余人。近3年来,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共获国家级奖项80余项,省部级奖项43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平安校园”、“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