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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闽江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admin 专升本 2023-03-11 262
闽江学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闽江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1.学校全称:闽江学院

2.学校代码:10395

3.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学院

颁发学历及学位证书种类: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6.校    址:⑴校  本  部: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⑵工业路校区:福州市工业路333号。

                ⑶首 山 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260号。

                ⑷洪 塘 校区:福州市仓山区洪塘路40号

第三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闽江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项,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2.招生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录取现场工作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录取现场工作。招生录取现场工作小组下设督察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督查。

3.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具体工作。

第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1.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本年度专升本考试招生计划编制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2022年专升本考试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 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和获奖免试考生招生计划单列。

    第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对高考中隐瞒身体状况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处理。

    第六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1.学费:

    ⑴普通本科专业5040元/生·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460元/生·学年;(根据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

⑵软件工程本科专业16000元/生·学年(根据闽价〔2004〕费16号);

    2.住宿费: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年870元至1300元收取(根据闽价费〔2007〕75号文件、榕价费〔2012〕69号文件)。

    3.学费和住宿费清退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规定,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⑴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⑵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⑶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⑷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⑸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第七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新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条 纪律检查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 奖、贷、助学金制度

1.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发树奖学金10000元,综合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学业奖学金500元,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文体实践奖学金300-800元,考研奖学金1000-5000元,学业进步奖学金300元,文明养成奖学金800元。奖励标准如有变动,以最新版学生手册为准。

    2.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及“贷、减(免)、缓”交学费入学。报到时,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可在“福建省精准资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福建助学APP”)上填报信息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3.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450元/月,困难280元/月,每学年发放10个月。

第十条 新生入学与复查

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入学须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新生入学后,将按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 附则

1.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闽江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规定凡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邮政编码:350108

联系电话:0591—83761856

投诉电话:0591—83761523

招生办网址:http://zsb.mju.edu.cn

招生办邮箱:mjzsb@163.com

闽江学院简介:

闽江学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地址是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文贤路1号。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招生办电话0591-83761856。

闽江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已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现为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和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建设单位。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并具备招收海外留学生的资格,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5万人。学校的前身是原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58年)和原闽江职业大学(创办于1984年,2001年福州工艺美术学校并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任中共福州市委书记期间曾兼任原闽江职业大学校长。现有闽侯上街大学城校区(校本部)、长乐路、工业路、洪塘、首山等5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168.49公顷,校舍面积54.6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8.6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8亿元,各类藏书243.3万册(含电子图书)。设有22个系(院),拥有本科专业44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和全国首个创业与创新方向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点;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3个:工商管理、纺织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福建省新建本科高校重点建设学科5个:财政学、服装设计与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专门史、电路与系统。现有教师110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50多人、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840多人。拥有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校纺织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以及“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福州市“优秀人才”、“闽都学者”等一批高层次人才。承担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项目4项、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项,以及国家级和省级本科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等一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成实验教学中心8个、综合实验室8个、校企合作实验室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18个。着力培养面向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较强的理论应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大力开展学科专业竞赛与课外科技文体活动,注重培养大学生理论应用能力。2009年以来,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652个,其中国家级274个;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创新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521个,其中国家级173个;参加文艺、体育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151个,其中国家级41个。毕业生以“专业对口、知识和技能合格、诚实守信、责任心强”的特点,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历年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建有福建省绿色功能材料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7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福州市民俗文化研究所等3个市级创新平台以及一批校企合作创新平台和校内科研平台。近年来,教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863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7项、省(部)级项目218项;获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颁发的科研成果奖励32项,获授权专利34项。《闽江学院学报》“闽文化研究”专栏被教育部授予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称号。着力服务海西和省会福州经济社会发展,与福建新华都慈善基金会、中国移动福建公司、晋江市、福清市、闽侯县、长乐市、罗源县、永泰县、尤溪县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合作;建成福建省文明礼仪培训基地、福州市工艺美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福州市旅游人才教育基地等多个社会服务平台。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形成了以公办为主,中外联办、公办民助、校企合作、闽台合作、校校合作为辅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在福建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强有力的支持下,组建新华都商学院。先后与澳大利亚、波兰、美国、加拿大、瑞士等国家的17所高校以及台湾逢甲大学、中华大学、实践大学、中国文化大学等12所台湾地区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交流。拥有全省唯一经教育部复核确认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爱恩国际学院。在中国大陆地区最早实施“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校企合作的软件学院是全国最早成立的软件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和微软全国示范性院校之一。经国家汉办批准,承办的加拿大布鲁克大学孔子学院是少数由新建本科院校承办的孔子学院之一。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福建省“优秀大学生”、“2007感动福建人物”——吴立斌等先进典型。学校荣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福建省“文明学校”、“党建思政工作先进高校”、“平安校园”、“大中专学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校园剧《青春起跑线》荣获国家校园戏剧最高奖——“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奖”优秀剧目奖(名列非艺术类院校第一名)和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秉承“崇尚完美、追求卓越”的校训,倡导“尽责善仁、光而不耀”的校风、“革故鼎新、精益求精”的教风、“博学笃行、诚实厚重”的学风,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需要,致力于弘扬以爱心为主线的大学校园文化,营造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大学文化氛围,走开放办学、服务地方之路,努力朝着“开放型、有特色、高水平的多科性应用型本科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上述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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