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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转专业政策2023

admin 转专业 2023-05-08 1643
转专业是指在上大学期间,学生可以更换自己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转专业一般情况下,学生要首先提出转专业申请,然后通过审核、测试或面试。有些学校会对转专业提出非常高的要求,比如 要求很好的成绩 (如成绩在本专业前五名),还会 严格限制转专业的人数, 严格限制热门专业的人数。每个学校的转专业的情况不尽相同。211升学网为大家整理了长沙理工大学转专业政策如下:
长沙理工大学转专业政策
长沙理工大学转专业的政策如下: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加强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长沙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科生转专业是指由当前修读专业(新生为录取专业)转成修读另一个专业。第三条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控制转专业的比例。转入学生数控制在该专业当年在校生总数的10~20%以内(具体比例由招收学院根据师资和教学条件等情况确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 学校和各学院分别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一)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以及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职责为:制定转专业管理办法,确定工作日程,审批学院工作方案,组织全校性转专业水平考试,审批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等。(二)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以及学院教务办、学工办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等组成。具体职责为:制定本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第三章  转专业的条件第五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一)第二学年初期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二)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三)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四)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第六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特定条件:在具备第五条规定的基础上,学生申请转专业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特定条件之一:(一)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特长,以长沙理工大学的学生身份取得创新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以成果第一完成人的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全国性、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论文);2.以成果第一完成人的身份在正式刊物发表作品(或全国性、国际作品展中展览作品);3.以成果第一完成人的身份获得一项以上专利授权;4.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奖(省级一等奖前3名,国家级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二)通过转专业有利于学生成材,且申请转专业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学习努力,转专业前在本专业所修各科成绩都在及格以上。2.已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位列本专业所在年级的前30%。3.参加全校组织的转专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排名达到申请转入本专业的录取人数的最低分数线。第七条 下列情况,经主管校长批准,可以转专业:(一)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二)学生休学、停学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无原学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接收者。第八条 转专业的限制性条件:(一)高考招生时按文科类录取的专业与按理科类录取的专业不能相互转专业、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相互转专业。(二)从外校转入学生、专升本学生不能转专业。(三)正在进行(或受到)学籍处理的学生不能转专业。(四)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不能再次转专业。(五)其他专业不能转入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第四章  转专业程序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秋季学期第1~3周办理,具体办理程序为:(一)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转入学院根据本学院教学资源情况和学校的规定,提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数、学生数,以及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等转专业工作方案,并于第1周星期二前将方案送交教务处。(二)第1周,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工作方案进行审核,教务处将审核结果在校园网上公布。同时通过校园网公布学生在原专业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只公布排名在本年级专业前30%的学生名单),各学院接受并审核有转专业资格学生的申请和报名。(三)第2周,学校组织转专业水平考试,理工科类学生考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文科类学生考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两科考试成绩的总和占录取成绩的70%。拟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报名审核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30%。各学院填写《长沙理工大学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送交教务处。(四)第3周,学校根据水平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的比例,计算出录取成绩并排名,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议转专业学生材料,依据录取成绩排名和接受专业所确定的录取比例,形成拟同意录取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三天。无异议,由学校行文。各转出学院将文件送达转出学生,并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转专业学生凭文件到转入学院报到、调整宿舍、办理课程改选手续。 第五章  按大类招生分专业原则第十条 凡按大类招生的学院,应制定分专业工作方案,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学校和学院网页等渠道对外公布。第十一条 分专业工作和转专业工作原则上应在同一个时段进行。相关学院制定分专业工作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本学院各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分选专业计划,明确分选专业程序和时间安排。(二)加强对全省乃至全国相同专业培养规模的调查和对社会需求的预测,突出我校专业特色,加强对学生分选专业的指导。(三)本着以学生为本的精神,加强对学生兴趣爱好和专业潜能的摸底调查和分析,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择需求,如果出现报选的专业人数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学生已修完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确保学生分选专业的公平与公正。第十二条 学院拟定的分选专业学生名单,应在本院范围内张贴公示,对分选专业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诉。第十三条 学院确定的分选专业学生名单,应报经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六章转专业学生的管理第十四条 在学校批准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一切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第十五条 经批准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于批准后的当学期进入新专业就读。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在按新专业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进入新专业学习。第十六条 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的学籍变动及电子注册上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各学院协助。第十七条 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一)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学生证等证件应作变更。(二)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刚进入新专业学习的第一学期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三)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转入专业调整宿舍。(四)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五)学生转专业后,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审核毕业资格。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学分按如下规定认定: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其成绩学分直接载入该生在转入专业上的学籍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作为选修课成绩记入该生在转入专业上的学籍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选修相应课程。(六)接收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的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第七章  附  则第十八条 转专业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各部门应该严格按本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4级学生开始施行,原《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理工大教〔2009〕88号)同时废止。  
长沙理工大学简介:
长沙理工大学位于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招生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 招生办公室。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院校。学校电话是咨询热线0731-82309550,82309551,82309552,82309553 工作电话0731-85214652。长沙理工大学概况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经过近6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积淀了以校训“博学、力行、守正、拓新”、校风“团结进取,严谨务实”以及“脚踏实地、艰苦奋斗、乐于奉献、锐意进取”的“铺路石”精神为核心的长理文化。自建校以来,为交通、电力、水利、轻工等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近20万高级专门人才。学校生源充足,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现有金盆岭、云塘两个校区,校园占地3129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6.4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6亿元。全校藏书总量306.73万册(另有电子图书4285GB),中外期刊3192种,拥有集借阅、查询、检索功能于一体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体育运动场地21.37万平方米,其中室内体育场馆3.45万平方米。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发展战略,现有专任教师1969人,其中正教授304人,副教授69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73人。拥有外聘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1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湖南省“百人计划”人选10人,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4人,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2人。学校设有16个教学院(部),1个独立学院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30000多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000余人。学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依托培养干部基地,现有在校空军国防生400多人。学校紧紧依托交通、电力、水利、轻工行业,建成了水平较高、特色鲜明的本科教育体系。现有61个本科专业,覆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七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土木工程专业被遴选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会计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7门;国家级实验(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个、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6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学校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教育部“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学校。近五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8项;大学生获得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成果奖130项,省级学科竞赛和科技成果奖719项。学校现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资格。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等自然科学创新平台3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1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1个。“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4项,其中主持完成的“膨胀土地区公路建设成套技术”项目2009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主持完成的“混凝土桥梁施工期和使用期安全控制的关键技术”、“混凝土桥梁服役性能与剩余寿命评估方法及应用”、“沥青路面状态设计法与结构性能提升技术及工程应用”项目分别于2006、2011、2012年3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学校实现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突破。拥有国家专利1237项(其中,职务发明专利186项),科研进校经费达12.6亿元。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俄罗斯、韩国及香港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2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学校具有招收和培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目前在校留学生近200人,近年来共派出1000余名在籍学生分别去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和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学习。面向未来,长沙理工大学将继承和发扬优良的办学传统,遵循现代大学办学规律,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内涵发展,全面提升质量,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砥砺奋进,为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邮编:410076咨询热线:0731-82309550,82309551,82309552,82309553联系电话:0731-85214652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sust.edu.cn/pub/zsw/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cslgzb腾讯微博:http://t.qq.com/cslgzb电子邮箱:cslgz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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