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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转专业政策2023

admin 转专业 2023-05-08 761
转专业是指在上大学期间,学生可以更换自己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转专业一般情况下,学生要首先提出转专业申请,然后通过审核、测试或面试。有些学校会对转专业提出非常高的要求,比如 要求很好的成绩 (如成绩在本专业前五名),还会 严格限制转专业的人数, 严格限制热门专业的人数。每个学校的转专业的情况不尽相同。211升学网为大家整理了西安科技大学转专业政策如下:
西安科技大学转专业政策
西安科技大学转专业的政策如下:              西安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安科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暂行规定》(西科教发〔2007〕33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一)转专业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二)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三)各学院按照平均每班学生人数不超过36人的原则填写接受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四)不同学制及文理科学生不能互转专业;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只能在本学院内转专业。   第三条  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入校经第一学年学习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5%的学生允许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8%的学生允许在本学院或二级学科门类下辖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二)国际交流学生在国外申请的专业与本专业不一致者。   对确因疾病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经相关部门和学校确认,可酌情考虑。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转专业。   (一)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二)因第三条第一款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有一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合格者。   (三)在校期间受到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四)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第五条  转专业的办理程序   (一)因第三条第一款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下列程序办理。   1.各学院根据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学院的办学条件,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于学生入校后第2学期第17周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向全校公布各专业的计划接收名额。   2.学生根据招收计划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负责教学工作的院长批准后,于第19周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交接收学院,并向全校公布各专业实际申请人数。   3.接收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凡需要对学生进行笔试、面试的学院,可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并于第20周前报教务处。   4.教务处于学生入校后第3学期开学前对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后,通过教务处网页等方式向全校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5.公示期后,教务处向符合转专业的学生所在学院下发学籍变动审批单。相关学院在3个工作日内做好学生学籍及成绩等有关材料的转出或接收工作,并组织学生进行注册报到。   (二)因第三条第二款及特殊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签署意见。   2.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经所在学院同意后,由接收学院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六条  其它事项   (一)学生转专业后的学费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二)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所取得的公共课学分仍然有效,其余已取得学分的非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则按选修课记入本人成绩表;所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指选课必须补修,所产生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学生不能同时申请转入两个专业。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西安科技大学简介:
西安科技大学位于雁塔校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邮编:710054 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秦唐大道48号,邮编:710600。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院校。学校电话是029-85583041。西安科技大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学校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北洋大学工学院采矿冶金科,1938年迁并于西北工学院矿冶系,1957年并入西安交通大学,1958年从西安交通大学分出成立独立的西安矿业学院,是当时隶属原煤炭工业部仅有的2所5年制本科院校之一。1998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划转陕西省。1999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学院,2003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大学。学校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2004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学校先后荣获陕西省“文明校园”、“平安校园”、西安市“园林化单位”称号。学校占地面积108万㎡,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设有研究生院和17个学院(部)。拥有安全技术及工程国家重点学科,8个省级优势(重点)学科,涵盖40个二级学科。拥有国家能源煤炭分质清洁转化重点实验室、国家煤炭工业采矿工程重点实验室(省部级)、西部煤矿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12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现有8个国家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精品课程、25门省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9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十一五”以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8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1个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和1个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授权点,5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地矿及其相关学科为特色,以工科为主体,工、理、文、管、法、经、艺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在校生2.3万余人。学校有教职工2000余人,专任教师1200余人,教授、副教授500余人,教师中具有博硕士学位者980余人。其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7人,省“三五人才工程”人选10人,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2人,陕西省“百人计划”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7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8人。学校还有一支由200多名专家、教授组成的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其中双聘院士10人。“十一五”以来,该校承担科研项目4800余项,其中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88项;科研经费总额10.1亿元;获国家科技进步奖5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55项;获准专利770项。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荷兰、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60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稳定友好的合作关系。学校是“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创始院校之一,与国外大学联合开展了“1+2+1中美双学位项目“、“3+1+1中美本硕连读项目”、“赴美带薪实习项目”、“4+1”中英研究生项目、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外国短期留学生来校学习等多种合作项目。50余年来,在教育部、原煤炭工业部、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几代西科人顽强拼搏、艰苦创业,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了8万余名高级专门人才,为煤炭工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展望未来,西安科技大学将秉承“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和“励志图存、自强不息”的“胡杨”精神,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015年3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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