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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转专业政策2023

admin 转专业 2023-05-08 1009
转专业是指在上大学期间,学生可以更换自己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转专业一般情况下,学生要首先提出转专业申请,然后通过审核、测试或面试。有些学校会对转专业提出非常高的要求,比如 要求很好的成绩 (如成绩在本专业前五名),还会 严格限制转专业的人数, 严格限制热门专业的人数。每个学校的转专业的情况不尽相同。211升学网为大家整理了温州大学转专业政策如下:
温州大学转专业政策
温州大学转专业的政策如下: 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发挥学生专长,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完善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规范管理,根据《温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条例。 第二条  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开放式、竞争性的教学管理制度,把竞争激励机制和创新意识引入教学管理,充分挖掘专业教学资源,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情况下,扩大转专业的力度,尽可能让学生转到适合本人学习的专业。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 第二章  范围与原则 第四条  学生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第五条  学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并注册,具备我校学籍。 第六条  转专业在学校当年所招的本科专业中互转,其中文科、理科、工科专业以及师范、非师范专业均可互转,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学生只能在本类专业中转专业。 第七条  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可优先转专业。第二批次本科录取的学生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3.0及以上或专业(学科大类)排名前25%的可申请转入第一批次本科录取的专业学习,但其第二批本科录取批次性质不变。 第八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转专业名单确定发文后,不得退转或更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仔细考虑,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谨慎选择转入专业。 第九条  本科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2.专升本学生; 3.应予退学的; 4.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章  办理时间与程序 第十条  新生报到注册后,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资源情况,研究确定25%左右的可转入学生容量、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第十一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转专业: 1.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于第一学期末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转专业,教务处将学生申请情况汇总公布,学生可在第二学期第一周内改选、补选、退选转专业,确定后打印转专业申请表,本人及家长签字上交所在学院。 2.转出学院对学生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百分值(按学科大类招生的学生取学科大类排名百分值)等情况审核汇总后交教务处。 3.教务处以学生录取批次、专业排名百分值、平均学分绩点依次对申请学生进行排序,同批次情况下专业排名百分值小者优先,专业排名百分值相同情况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转入学院组织审查、考核,将审核结果报教务处确定拟转专业和候补名单。 该学期全部学分绩点之和 该学期所修学分之和 4.平均学分绩点公式为: 平均学分绩点=                             ,数值取小数点后2位。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专业总人数 5.专业排名百分值为学生经过一学期的学习后,其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中的排名百分值。专业排名百分值公式为: 专业排名百分值=                         ×100%,数值取小数点后2位。 第十二条  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并有证据表明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的,可申请转入该专业。如出版专著;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规定的2A及以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或所发表的论文被SSCI、SCI、EI、ISTP资料索引之一检索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在拟转入专业方向获得省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的学科竞赛省二等奖以上;在拟转入专业方向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 1.特长学生于第一、二、三学期开(入)学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温州大学转专业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 2.转入学院与教务处组成考核、鉴定小组对特长学生进行考核、鉴定,确定拟转专业名单。 第十三条  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和候补名单进行公示。学生对拟转专业及候补名单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教务处或学院提出。拟转专业和候补学生至各拟转入学院办理跟班试听手续,试听期为一周,并在原学院办理请假手续。试听结束后,认为不适应在转入专业修读的,于试听期结束前到教务处申请撤销转专业,候补学生可以依次替补。 第十四条  退伍复学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专业。 第四章  转专业后的管理 第十五条  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长批复发文后,统一办理学生的学籍变更手续,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六条  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七条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学号不作变更,学生证到学院做相应的修改,学院将转入学生的分班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已订购的教材不予退还,进入新专业学习的教材可向图书公司订购。一卡通可凭修改后的学生证至制卡中心办理新证。学生宿舍报后勤公司根据情况作相应的调整。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学院对转入学生的已修学分进行认定,并指导学生制订个人修读计划,重新进行选课。未修课程应补修或改修,已修且成绩合格的课程可向开课学院申请充抵相同、相近课程,多余学分可以充抵相应的任选课、公选课,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后送教务处备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此前与本条例有冲突的相关规定,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温州大学简介:
温州大学位于温州高教园区。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院校。学校电话是0577-86598000。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已有77年的办学历史。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良的办学传统。学校位于山水秀丽、经济繁荣的浙江省温州市。主校区坐落于温州高教园区,南眺罗山秀峰,北蕴三垟美景,书香墨韵与青山灵秀相得益彰,是莘莘学子修身治学的绝佳胜地。学校总占地面积2291.68亩,现有校舍面积10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9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88.26万册。学校下设16个学院,并举办2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1881人,教职工2359人,其中专任教师1352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79人、副教授403人,硕士和博士生导师199人,省、市新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26人。学校现有2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有50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重点专业,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4门省级精品课程。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有机化学与皮革化工学科为省重中之重学科,有机化学、材料学、文艺学、民俗学、凝聚态物理、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等6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生态学和汉语言文字学为市级重点学科。根据《中国大学评价》2009年公布的研究结果显示,我校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等4个学科门类进入全国大学100强,学校综合实力居浙江省高校第7位。学校设有72个科研机构,28个实验室(中心)。建有2个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行业技术研究中心。近三年来,获得包括“863”、“973”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72项、省部级项目209项,SCI收录论文数连续三年位居全国高校前100名。“十五”以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25项。科研突出服务地方,科研经费逐年增长。学校牢固树立人才培养质量是生命线的观念,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坚持教书育人,坚持教学、科研协调发展。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的培养原则,建立以素质教育为主线、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实施教师教育“主辅修制”培养模式,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实施弹性学制,鼓励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2008年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共同确立为“国家创业型人才培养温州模式创新实验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通过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用人单位满意度超过90%。学校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是全国首批华文教育基地,对外交流领域十分广阔。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韩国、台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开展联合办学、互派学者和留学生等各种形式的合作项目,与泰国东方大学合作举办孔子学院。学校秉承“厚培德本、深濬智源”的优良传统,弘扬“求学问是、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遵循“以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地方、特色取胜、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立足温州、服务浙江、面向全国,努力建设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成为温州及周边地区高层人才集聚培养中心、文化科技创新中心和产学研结合的示范基地、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基地、社区终身学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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