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院校代码推荐(青岛院校排名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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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青岛院校代码推荐2022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青岛院校排名榜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高考志愿填报的相关问题,别忘了一键三连,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1、2022年青岛工学院招生章程2、2022年青岛大学招生章程3、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招生章程2022年青岛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青岛工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工学院? 学校代码:1399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青岛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 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工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雀圆芦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办公室挂靠招生 就业 处。 第十条 青岛工学院党委、纪委和监事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专科生,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 毕业生 就业等情况,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科学编制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考生 填报志愿 时,以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教育厅、招考院关于2022年招生工作的各种文件规定。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四条 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志愿 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一) 高考 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该省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 (二)其他省份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腔埋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安排录取专业时,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优先考虑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学校志愿、专业志愿一致的情况下,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者;如成绩仍然相同,将综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 (三)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顷带 (四)学校2022年 艺术 类招生专业为美术类。考生在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者,均可填报我校美术类本、专科专业志愿。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并择优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按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30%;外省美术类本科专业严格执行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和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五)学校执行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 体育 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综合分数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分数相同,参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经有关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 新生 名单签发录取通知 书 ,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渠道、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公布。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德语专业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统考外语语种为本专业的考生;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统考外语语种。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采取入学测试、 面试 、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入学校的新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颁发证书:在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达到要求的本、专科 毕业 生可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工学院;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授予青岛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予以追究。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青岛工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青岛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2.邮政编码:266300 3.咨询电话:0532-82285001 4.传真号码:0532-82285180 5.电子邮箱:zhaosheng@qit.edu.cn 6.官方网站:2022年青岛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青岛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青岛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梁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三条??青岛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青岛大学(学校代码:11065) 第五条??学校地址:浮山校区(青岛市 宁夏 路308号) 金家岭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 松山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研究生 教育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缺渣闭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 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5750。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 校招 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 书 ,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十三条?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按 高考 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队,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份文件执行,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学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根据考生志愿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如仍相同,参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 理工 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分。 第十四条?当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高考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录取后不接受考生提出的退档申请,请考生合理填报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英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类型除外)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为满分分值80%及以上,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特殊类型招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 体育 教育专业录取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考生进档后,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队确定录取顺序;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伏裂比对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则作退档处理。 (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 山东 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及资格生公示等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 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行为,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取得规定的总学分,达到 毕业 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由学校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大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青岛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 83780001、83780002~9 邮??编:266071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农业大学 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学校代码:10435 第五条?学校地址: 山东 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设有城阳、莱阳、平度、即墨等办学园区。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研究生 教育。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举报电话:0532-58957637。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2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往年分省计划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 毕业生 就业 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将按时报送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含信批,并及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 填报志愿 时,应将大类包含的所有专业作为一个专业,只填写大类名称及其代码,录取专业按大类亏早名称确定。 新生 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投档成绩、个人新填 志愿 和专业计划在大类内确定具体专业。 第十四条?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要求 高考 语种为英语;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的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食品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四个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和中乌合作举办的动物医学专业要求高考语种为英语,且限英语高考成绩100分及以上者报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按教育部要求,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综合信息,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份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本科招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销老雀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普通类专业。 1.按专业(类)投档的省份,在投档考生中,学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 2.按学校(或专业组)投档的省份,在投档考生中,学校按投档成绩高低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如出现专业志愿人数多于计划数,且考生投档成绩和志愿顺序均相同的情况,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低顺序满足专业志愿,再相同将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符合调剂志愿录取的随机安排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第二十条? 艺术 类专业。 1.实行综合成绩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综合分数相同的,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实行其它投档方式的省份,学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将按时报送到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和学校录取通知 书 为准,并及时通过青岛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媒体的专设栏目公布。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三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和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学校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达到规定要求的颁发相应的辅修证书。 第二十七条?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的学生通过英国皇家农业大学的英语内部测试,符合中英双方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两校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英国皇家农业大学的英语内部测试,达到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学校与韩国世宗大学合作举办的动画专业的学生需要在第七学期结束前通过韩语TOPIK3级,符合中韩双方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两校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韩语TOPIK3级,达到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学校与乌克兰国立生物资源与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大学合作举办的动物医学专业的学生,符合中乌双方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两校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其它 第三十条?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32-58957666。 2.申诉电话:0532-58957517。 3.电子邮箱:zsb@qau.edu.cn。 4.本科招生信息网:。 5.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 第三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农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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