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免费师范生有什么政策?
为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稳定教师队伍,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教育部、财政部、中央编制办公室、人事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在部属师范院校开展免费师范生教育。《办法》规定,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生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十年以上。免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现有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招收免费师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