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岭南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和《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粤招办普〔2022〕52号)精神,现制定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下称普通专升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未满3年的,需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报名时为广东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
3.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同时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3年2月底前)。
4.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2021年以后毕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2024年起仅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5.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及2021年以后毕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2024年起仅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6.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7.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3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5日至12日;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月16日17:00。
考生报名时,须认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如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一旦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录取考生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一)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预报名。2023年2月5日至12日(共8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选定考点所在地市,绑定手机号,按照系统指引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1)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输入专科毕业证书信息,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报名后续流程请参见第(5)点中第②项。
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进行专科学籍查验,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根据本人专科毕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称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称电子注册备案表)。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非广东户籍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可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62833628。
(3)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22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可以由该省教育考试机构出具成绩单及“符合毕业证明”。
(4)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②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的非全日制学历考生,须上传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证明。
④报考职教师资类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报考院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与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
⑤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的证明资料(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⑥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⑦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5)资料审核
①考生上传的资料由省招生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将反馈不通过的原因,2月14日18:00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根据不通过的原因,须在2月15日18:00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②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生办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2.选择考试科目。考生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下称《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详细了解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按我校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考试科目。
3.确认报名。2023年2月16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40元/科。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为了适应网上评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三)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四)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至26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
3月25日 |
8:00—10:00 |
政治理论 |
15:00—17:00 |
专业基础课 |
10:30—12:30 |
英语 | |||
3月26日 |
9:00—11:30 |
专业综合课 (省统考) |
四、录取
(一)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总分(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下同)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录取原则如下:
考生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两条最低控制线投档后,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根据考生的四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志愿进行录取,如此类推,录满为止。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额满未被录取时,若服从调剂,在专业组招生计划尚有空额的前提下,调剂到该专业组尚未录满的其他专业,直至额满为止;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不跨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同分点的处理办法:四科总分相同(含加分)时,依次按照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三科总分、专业基础课、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公共课中英语科目、专业综合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考生向我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我校审核同意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后,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三)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四)逾期未上传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的,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五、收费标准
被录取新生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六、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新生入学后,我校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师范类专业学生自行选择考取《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请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体检标准慎重报考。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七、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八、其他事项
1.本简章未尽事宜,将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和本校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九、招生联系方式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招生热线:0759-3183211
咨询QQ:1927426150 2486457472
网 址:http://zsb.lingnan.edu.cn
岭南师范学院简介:
岭南师范学院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地址是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该院校既不是985院校也不是211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 招生咨询电话0759-3183211,0759-3183189。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师范教育历史的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港城湛江市。学校1904年始设师范科教育,1978年更名为雷州师范专科学校,1991年升格更名为湛江师范学院,2014年更名为岭南师范学院。在百余年的师范教育历程中,学校肩负兴学育人的办学使命,凝练了“勤教力学、立己树人”的办学理念和“崇德、博雅、弘志、信勇”的校训精神,培养了大批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应用人才,为粤西地区乃至广东省的教育文化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继2000年成为全国第一所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师范院校之后,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2010年被列为广东省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集体”、“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和“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学科专业齐全,构建完备的教师教育体系。设有16个二级学院(部),建有省特色重点学科3个(课程与教学论、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汉语言文字学),校级攀峰学科3个(教育学、化学和汉语言文学)、优势学科6个(物理学、生物学、数学、中国史、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特色学科3个(社会工作、传播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以及校院共建学科8个。现有本科专业59个(其中师范类专业30个),涵盖教、文、法、经、史、理、工、农、管、艺等10大学科门类;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汉语言文学和化学)、省级特色专业6个。师范专业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培养类别,形成了门类齐全、培养培训一体化的完备的教师教育体系。面向全国15个省区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22000人。优化办学资源配置,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校本部占地面积近1000亩,校舍面积近5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亿多元。图书馆拥有纸质藏书204万册、中外文纸质现期刊2000多种、电子期刊2.61万种。建有“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基地2个及中小学教师、职业教育师资、幼儿园园长、学前教育师资等省级师培基地4个和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1个,广东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实训中心、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化学教学提高型重点实验室等省级教学平台。建有省级协同创新培育平台1个(粤台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省级研究平台3个(广东高校新材料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高校植物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高校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开发中心),省级重点提升平台1个(广东高校新型光电功能材料研究开发中心),广东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粤西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广东省实践科学发展观研究基地1个,湛江市重点实验室2个,以及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建设平台6个、省财政支持建设平台1个。设有教育研究院、产业技术研究院、地方文化研究院等校级研究机构3个及研究所56个。以优师为本,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450多名,其中教授126名、博士224人,高级职称教师占39.5%、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79.3%,具有境外学习工作经历教师123人。广东省“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97人,兼职博导、硕导28人,获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和南粤优秀教师55人;省高层次人才“扬帆计划”培养对象3人,省级“强师工程”资助对象21人,“湛江市优秀拔尖人才”1人。聘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教师勤教力学、崇尚学术、为人师表,学校获授“广东省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树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负责任、强能力、善创新”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着重推行“教学研做”互动合一,培养具有驾驭课堂的教学力、体验反思的教研力、协同创新的实践力、心志专一的坚持力和为人师表的引导力的“五力型”优质教师。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及省级学术科技、专业实验、师范生技能、体育竞技、外语口语、艺术表演和社会实践等竞赛活动中屡获殊荣。毕业生考研录取人数逐年增长;毕业生扎根粤西,挺进珠三角,深入京、津、沪、宁、藏等地就业,被国内主流媒体誉为“粤西过江龙”和“援藏良驹”。就业率居省内高校前列,在麦可思公司发布的“2009年度大学毕业生就业能力排名榜”上,学校位列中南地区非211本科院校第4名、全国非211本科院校第24名。协同创新和育人,加强国际交流与校地合作。注重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1998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已培养培训长短期留学生500多人。同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泰国、韩国、越南和港澳台地区的40多所境外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学术交流、专业合作、教育培训、教师互聘和学生跨文化学习交流活动,每年300多名学生出国学习、实习和研习。学校被命名为“广东省中华文化传承基地”。充分发挥在人才培养、科技研究、智力支持等方面的优势,与地方政府部门、企业、科研机构、驻地部队等各类单位紧密联系,在教育、科技、经济、文化、法律与政策研究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在积极拓展办学资源的同时,不断提升学校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学校坚持“错位竞争、内涵发展、特色兴校”的发展策略,立足教师教育改革创新,立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以争取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动力,深化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教育综合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人才队伍,大力实施创新强校工程,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院校。学校现任党委书记梁英、校长罗海鸥。(2015年5月28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