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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校引进博士?广东省高校人才引进?

admin 学校指南 2023-11-26 226

211升学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广东高校引进博士?广东省高校人才引进?”

广东高校引进博士?广东省高校人才引进?

1、有哪些大学在广东设置研究院招博士

附件里面是截止到2014年7月份,我国所有在教育部注册备案的正规高校,可以作为一个参考。

2、岭南师范学院博士引进会超额引进吗

不会。岭南师范学院的官方网站招聘规定,人才引进必须严格按照设置岗位规定的编制数目,不可超编。岭南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师范教育历史的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港城湛江市。

3、2020年广东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杜紫明课题组博士后招聘启事

全国医疗事业单位每日招考 丨 事业单位每日一练 丨 广东医疗课程 丨 备考QQ群:1048385330

一、杜紫明课题组介绍:

杜紫明博士,中山大学 “百人计划” 引进人才,现任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分子诊断科副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先后获得中山大学医学博士学位(肿瘤学专业)和瑞典卡罗琳斯卡医学院哲学博士学位(医学科学专业),2013年至2020年先后在美国哈佛大学附属不莱根妇女医院以及哈佛大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所任博士后,Research Specialist Research Pathologist,Research Associate等职。迄今为止,发表国际学术论文26篇,共被引用1000余次。其中,以(并列)之一或通讯作者在Nat Protoc,Ann Oncol,Neuro Oncol,JCO Precis Oncol,Cancer Res,Int J Cancer等国际知名杂志发表论文12篇。主要研究成果包括:首次建立了t-CyCIF为核心的分析肿瘤组织免疫微环境的高维组织成像技术平台,以及创新性地发现脑膜瘤免疫治疗和分子病理学的分子基础,并报道了世界上之一例经单纯免疫治疗后完全缓解的恶性复发脑膜瘤病例。相关研究成果被欧洲神经肿瘤协会脑膜瘤诊疗指南(2016年版),美国罕见癌症教科书(第五版),美国临床肿瘤学会教科书(2018年版),UpToDate循证医学数据库等多次正面引用。

杜紫明博士课题组主要从事高维组织成像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以及结合高通量二代测序和FISH等分子诊断技术进行肿瘤分子诊断分子病理学研究。现因课题组科研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博士后若干名,具体要求及招聘程序如下:

二、招聘单位及分子诊断科简介: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肿瘤研究所)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四所肿瘤医院之一,是全国规模更大、学术力量最雄厚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于一体的肿瘤学基地之一,承担国家肿瘤防治重任,在全国尤其是华南地区及港澳台的肿瘤防治工作中发挥着龙头作用,学科地位、综合实力居全国领先水平。中心建有华南肿瘤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肿瘤资源库、肿瘤代谢与干预研究中心等平台,为临床医学及转化医学研究提供支持。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分子诊断科为广东省重点学科、广东省临床核酸扩增实验室示范单位、全国病理质控中心(PQCC)示范单位、广东省抗癌协会肿瘤分子诊断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卫计委首批肿瘤基因测序临床应用试点单位。建有GMP临床核酸扩增实验室、测序实验室、芯片分型实验室、FISH实验室、高通量测序实验室等专用实验室;利用上述技术平台成功实现由单基因向多基因、乃至全外显子的全方位分子水平检测及研究的覆盖,并实现由传统组织学向脱落细胞学及肿瘤游离DNA(ctDNA)等多种生物学样本的覆盖。

此外,2020年中心黄埔院区将投入使用,新增实验空间12000平方米,并新增模式动物中心等创新型平台,中心拥有良好的科研平台、完善的学科结构和雄厚的经费支持,可为研究员和博士后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欢迎有志于肿瘤防治研究事业的优秀人才加入!

三、招聘条件:

1)具有(或即将具有)肿瘤学、生物信息学、病理学或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不超过3年,身心健康。

3)具有较好的论文发表和在合作导师指导下独立开展课题研究基础,以之一作者(含共同一作)发表英文SCI论文至少1篇;

4)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良好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

四、在站待遇:

1) 按照最新颁布的《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博士后年薪30万元起 (税前,含五险一金),并根据业绩发放绩效奖励。在站期限为2-3年,主要依据课题进展情况。在站期间业绩优秀,可申请本中心专职科研人员职位。在站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主持一项国家级课题,可根据岗位需要,申请事业编制调入。

2)鼓励并协助申请申报国家、广东省以及广州市的人才项目及相应福利补助。

3)鼓励并协助申请国家、广东省以及广州市的科学研究基金。

五、招聘程序:

1)有意向者请将中英文个人简历、过去研究内容、未来研究计划及研究兴趣、发表文章(5篇以内的科研代表作)、三封推荐信(或推荐人姓名与联系方式)及博士学位证书及相关获奖、论文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以下 邮箱:duzm1@sysucc.org.cn ,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样式填写:“应聘杜紫明课题组博士后_(姓名)”。

2)单位及课题组将根据应聘者履历情况、研究成果、研究计划及发展潜力等各方面进行初筛评估;

3)初审后,将以邮件形式通知符合条件者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欢迎海内外志同道合的科研工作者加入。

4、广东省对汕尾市新区的优惠政策

广东省对汕尾市新区的优惠政策

广东省对汕尾市新区的优惠政策是怎样的呢?具体内容是什么?以下是我整理的广东省对汕尾市新区的优惠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2013—2017 年省财政将通 过整合资金存量、新增财政预算、增加融资渠道等手段, 5年统筹安排资金 6720 亿元(其中基数性安排4659 亿元,增量 性安排 206l 亿元),大力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

2.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安排资金 1870 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重大交通项目、民生水利、文化教育、 旅游环保、江河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基础设施实现较大改善。

3.支持推进“双转移”。省财政安排资金 430 亿元,支 持园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吸引骨干投资主体和劳动力培 训转移。对绩效好的园区给予适当奖励。省财政资金对产业 转移园区及经营性项目的投入,原则上以公司股权投入方式安排,确保政府性资产滚动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4.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省财政安排资金 148 亿元,支 持发展地方主导产业、绿色产业、海洋产业、旅游产业,改 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引入重大项目、培育骨干龙头企业、 打造知名品牌,加强技术创新、公共检测、信息化平台建设等。

5.支持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省财政安排资金 113 亿元, 推进粤东西北各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对新批准 “县改区” 的县,从成立第二年起,省 5 年内保留对县的转移支付待遇 不变;对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新区,从设立第二年起,省 5 年 内将其产生的省级税收收入增量部分,专项用于新区基础设 施建设;对粤东西北地区中心城区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给予 一次性贷款贴息;对新区上缴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海域使用金省级部分的 50%,安排省级专项补助,由各市按 照国家和省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海域使用金的管理规定,专项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以及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和试点方案等相 关支出;按有关规定实行土地出让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6.支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省财政安排资金2177 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的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保 就业、文化体育、公共交通、住房保障、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管网建设等,加快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7.支持强农惠农富农和扶贫开发。省财政安排资金 354 亿元,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安排涉农补贴、推进扶贫开发以及扶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原中央苏 区发展等,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8.支持完善财政保障机制。省财政 5 年计划安排资金1588 亿元,主要以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支持完善省对粤 东西北地区激励型财政机制、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长效机 制等,强化激励引导作用,提高粤东西北地区人均公共财政支出水平。

9.推动建立振兴发展基金。探索建立财政手段与金融 手段相配合的投入机制,省财政分期出资 40 亿元,推动建立 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股权式基金,重点支持产业园区、中 心城区及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10.落实税收扶持政策。在省税收权限内制定促进粤东 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按规定落实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对在粤东西北地区投资的项目,原则上所设项目公司要作为独立法人,产生的税收归地方部分留在当地。

11.提供金融政策支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引导金融 资源向粤东西北地区延伸,鼓励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和分支机 构将新增存款主要留在当地使用。推进粤东西北地区金融创 新,发展金融产业,支持梅州、云浮、茂名、河源、清远建 设农村金融推广示范市和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湛江开展统 筹城乡金融改革试验,揭阳探索创新发展民生金融,汕头建 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开展华侨产业投融资,各市开展 普惠型金融创新服务。探索社会资本多样化融资模式,通过 吸引社会资金、开展与央企合作等,搭建融资平台。拓宽直 接融资渠道,推动各市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发起设立创投基金、特色产业基金。

12.加强建设用地保障。探索实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人地挂钩、地区人地挂钩的“三挂钩”政策,重点推进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 用土地开发利用试点,建立耕地、林地保护激励机制和常态 化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制度,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逐步 提高粤东西北地区在全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的分配比例,优先保障和安排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大产业平台、中心城区、民生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增加生态建设用地。开展陆海统筹试点,加强用海用地的统一规划和管理衔接,科学合理实施围填海 造地。积极利用广东省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相关土地管理政策,推进“三旧”改造和节约集约用地。

13.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财政在促进粤东西北地 区振兴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 54 亿元,实行奖补资金与生态功 能区所承担的生态保护责任和改善环境的成效挂钩,推动粤 东西北地区发展适合本地区的生态经济和环保产业。对生态 发展区绿色产业和农产品主产区适当加大政府奖励和贴息的力度。

14.培养引进各类人才。坚持引进人才与培养当地人才 两手抓,实施帮扶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的.“扬帆计划”,大 力推进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 紧缺拔尖人才、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重大项目。建立健全多元引才机制,鼓励省直单位、企事业单位、退(离) 休专业技术人员和青年志愿者到粤东西北地区服务。对珠三 角地区交流到粤东西北地区工作的各类人才,原有工资福利待遇可保持不变。

广东省人才引进政策

一、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

1.大力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加大企业引才力度,继续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给予单个团队更高1亿元资助。

2.大力引进领军人才、企业家、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加优惠的补贴政策,根据当年申报公告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工资薪金收入及相应个税标准直接认定引进人才资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的1倍提供生活补贴,每年更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10年。

3.对引进居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和战略科学家,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二、实施“扬帆计划”,引导人才向粤东西北地区流动

1. 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按档次分别给予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入选“珠江人才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免于评审、自动入选并享受该项目资助。

2.根据当年申报公告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工资薪金收入及相应个税标准,认定为“引进紧缺拔尖人才”资助对象的,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标准的2倍提供生活补贴,每年更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10年。

3.对新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乡镇、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省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8万元岗位补贴。

三、引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

1.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给予每人补助工作经费100万元和住房补贴100万元;给予每个高端团队工作补助经费100万-200万元,给予团队带头人住房补贴100万元。

2.全职引进的紧缺人才,给予每人工作补助经费50万元和住房补贴50万元;给予每个紧缺团队工作补助经费50万-100万元,给予团队带头人住房补贴50万元。

3.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申请引才补助经费,高端人才(团队)每人(团队)每年不高于80万元、累计不高于200万元,紧缺人才(团队)每人(团队)每年不高于50万元、累计不高于150万元。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2017年起,为经济欠发达地区14个地级市及江门开平市、恩平市、台山市的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每个特设岗位每年省财政安排补助6万-20万元,吸引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五、吸引国(境)外优秀博士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

优化“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采取“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工作。省财政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2 年;出站后留在我省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六、吸引优秀博士和博士后来粤工作

1.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博士后,由各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不少于1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中央驻粤单位和部署、省属单位由用人单位负担)。

2.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粤东西北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市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由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

3.对国(境)外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另给10万元生活补贴。

4.对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团队更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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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所高校批量引进“速成博士”,这么折腾图个啥?

多所高校批量引进“速成博士”,这些高校这么折腾,其目的是为了“升级”。这些高校几乎都是学院,学院和大学是有区别的,一般而言,学院只能招收专科生,不能招收本科生,而本校的专科生也不能本校专升本,这就意味着在招生这方面学院是无法和大学相较的,并且专科是三年学制,三年过后,学生专升本考到其他大学,本校生源就会有流失!如此,一众学院为了招生,维稳生源,自然会想尽一切办法进行“升级”!

教师队伍学历占比是升级的硬性条件,换言之,如果教师队伍博士学历不达标,即便是其他条件都达标,学院也是无法完成升级验收的!博士学历的老师招聘太难了,一是因为薪资过高,超出学院的承受能力,二是因为博士学历的老师不愿意在学院类的院校就职,这就导致了学院在招聘博士学历老师这方面无能为力,最终,只能批量送老师出国速成进修,以便老师回国可以协助学院完成“升级”。

明令禁止

高校批量速成博士,是明令禁止的!这种做法无疑是在“划水”,让整体教师队伍的素质降低!这样的学院,即便是完成了升级,教师能够为学生们授道解惑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而为国家培养人才是极其严肃的一件事,学院为了“升级”就找老师滥竽充数,这是行不通的!邵阳学院、邢台学院相关负责人已经被严惩,这足以说明相关部门对此是绝不容忍的!

菲律宾博士

菲律宾博士,韩国博士,并且都是不知名的学校,这些博士只不过是交钱走个过场,如此做法,无疑是在欺骗学生家长!

各所高校批量引进“速成博士”,对此你怎么看?

6、广州人才引进补贴

法律分析:1补贴标准

(一)新引进入户人才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

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万元。

(二)新引进入户人才住房补贴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住房补贴额度的50%。其中,首次申请应在人才引进批复文件×签发或高校毕业生接收系统入户卡打印时间满1年后,且引进企业为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时提出。第二次申请应在首次申请获批1年后提出。

(三)两次申请均应在人才引进批复文件签发之日起或高

校毕业生接收系统入户卡打印时间起3年内提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广州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广州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审核迁入广州市户籍。

法律依据:《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申报原则上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核验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由申请人登陆申办系统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用人单位确认。现场核验须用人单位在申办系统确认提交后,由申请人按照申办流程的要求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市、区对外服务窗口核验。

引进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申报采取现场核验的方式进行。由申请人按照申办流程的要求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登记入户地址顺序,到拟入户地的区公安机关对外服务窗口验核,其中在公共集体户入户的,到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注册所属地的区公安机关办理。

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按前款直接在区公安机关办理,符合引进在职人才条件的,也可按引进在职人才办理条件和程序在市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第二十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职人才引进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市公安机关负责对各区公安机关引进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7、广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

2022广州市人才引进政策:

1、在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2、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广州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一、人才引进的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以上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相应的工作经历;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二、人才引进申请人材料:

1、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2、承诺与授权书;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

5、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6、本市落户证明材料;

7、人才引进档案核实情况表;

8、学历学位证书;

9、更高学历认证报告;

10、相应学位认证报告;

11、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本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

(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包括:

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受限制。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特支计划”专家,国家更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更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及被确定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参赛集训选手的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3.“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获得者等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年龄不受限制。

4.广州市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广州市“百人计划”入选者,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以及省、市认定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5.上年度或当年度获国家、省级、市级“劳动模范”“广东省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人员,以及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在市级二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之一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我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从事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六)以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突出能力和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

(七)由于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我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八)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九)在我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紧缺急需人员。

(十)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符合本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入户;符合本条第(六)(七)(八)(九)(十)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办理入户。

对于符合本条(六)(七)(八)(九)(十)项条件的引进人员,每年由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根据引进规模提出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需求量,并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年度迁入人口计划中统筹安排入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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