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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admin 考研资讯 2022-10-01 521

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3年在工学、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23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7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包含推荐免试生人数及相关专项计划。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以及单独考试招生专业(方向)外,我校其他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各专业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于10月中下旬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可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与生源情况进行适当微调。   我校部分学院部分专业在完成推荐免试生接收后,剩余招生计划统考阶段在指定学院接受考生报名,复试录取由指定学院统一组织,入学后统一回相应学院培养,具体以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为准。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招生,专业学位硕士已明确按类别或领域招生,入学后将按此培养、授予学位。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经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确认前登录http://www.chsi.com.cn/,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为本科结业)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b.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级市或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须为主要完成人)。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学籍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3以及招生院系提出的其他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相关证明、业绩报告等)。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5.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报考前所学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考105100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本科毕业于5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8.报考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3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与我校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工作不少于4年,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我校接受单独考试报考的学院和专业为:法学院“030107经济法学”专业在职单考班、电力学院“085801电气工程”专业在职单考班。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包括《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的考生,除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外,还须提交生源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其他要求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另行公布招生简章。   (二)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推荐免试生的报名、复试录取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另行安排。   三、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后,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根据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及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执行。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前应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考生自负。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四、全国统一考试初试   (一)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设置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应提前一天前往考点熟悉考场安排等情况,并于考试当天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我校“命题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园林规划设计”等“5xx”科目代码的科目,考试时间为六小时(含考生午餐时间,期间不得离开考场)。考生应根据准考证上标注的要求携带有关作图工具等参加以上科目考试。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校不再另寄发成绩通知单)。   五、全国统一考试复试   作为教育部授权自主划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高校,我校将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总体情况,按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分数线)。各招生院系可根据报考本单位考生的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招生学科(专业、方向)的成绩要求(学院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总分与单科须同时满足要求者方可参加复试。   学校将于2023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复试要求。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一)各招生院系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院系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   本科就读专业与报考专业差异较大者,学院(系)可在复试时进行加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加试方式及要求以相应学院复试方案为准。   (三)管理类联考各专业(包括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https://www.chsi.com.cn/),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复试时交复试院系存档。   (五)125100工商管理专业部分方向采取提前批与普通批两种复试录取形式。   (六)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另外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招生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九)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未特别说明的专业,考生在复试后必须确定导师,经师生双向选择成功才可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表现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的人事关系、档案等需调入我校,户口根据本人意愿自行确定是否调入我校;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外,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的户口、人事关系、档案等皆不得转入我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同时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招生专业(包括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外,全日制招生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不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学制、奖助和住宿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各专业及学位类别的学费标准及学制见附件。   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设有“助研岗位奖学金”,覆盖面100%。同时,教育部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企业捐赠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担任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研管)岗位等方式获得资助完成学业。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各类奖助金。   全日制研究生由学校根据三个校区宿舍床位情况统筹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考生应及时上网了解招生相关信息。   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如有异议,考生可向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出。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图文传真:020-87112151   信访电话:020-8711340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0-87110195(学校纪委办公室)   官方网址:https://yz.scut.edu.cn/   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研招办(scutyzb)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2号楼)北座102室 (邮政编码:510640)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招生年度

华南理工大学简介:

华南理工大学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地址是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该院校是一所985院校,是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电话是020-87110737。

华南理工大学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南方名城广州,占地面积294多万平方米。校园分为两个校区,五山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石牌高校区,校园内湖光山色、绿树繁花,民族式建筑与现代化楼群错落有致,文化底蕴深厚,是教育部命名的“文明校园”,大学城校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内,是一个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管理完善、制度创新的现代化校园。两个校区交相辉映,是莘莘学子求学的理想之地。华南理工大学原名华南工学院,组建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期,是以中山大学工学院、华南联合大学理工学院、岭南大学理工学院工科系及专业、广东工业专科学校为基础,调入湖南大学、武昌中华大学、武汉交通学院、南昌大学、广西大学等5所院校部分工科系及专业组建而成,1988年改为现名。学校办学历史悠久,作为组建基础的中山大学工学院源于1931年成立的国立中山大学理工学院;华南联合大学理工学院由1930年成立的私立广东国民大学工学院和1940年成立的私立广州大学理工学院合并而成;岭南大学理工学院可追溯至1930年成立的岭南大学工学院;广东工业专科学校的前身是1918年成立的广东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其历史可追溯至1910年清政府创办的广东工艺局。这些院校是早期中国南方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的摇篮和民主科学思想的重要策源地。1960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文教战线先进单位,同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在全国高校开部省共建之先河;1995年通过“211工程”部门预审,进入国家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的大学行列;1999年底,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优秀评价,成为全国第一批“本科教学优秀学校”;同年,经科技部、教育部批准,成立国家大学科技园;2000年,经批准成立研究生院;2001年,实行新一轮部省重点共建,学校进入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985工程”)行列,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价;2012年,进入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2013年1月,入选《中国大学评价》的“中国一流大学”行列;同年,再次进入“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华南理工大学成为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目前,学校共设有27个学院,1个独立学院(广州学院);2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7个博士点,193个硕士点,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4个一级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有工程博士(2个领域)和工程硕士(25个领域)、建筑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风景园林硕士、法律硕士等1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有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1个本科专业。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化学工程与技术、风景园林学等学科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十位。化学、材料学、工程学、农业科学、物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6个学科进入国际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办学条件良好,教学环境优良。现有固定资产59.4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9.59亿元。校舍总建筑面积约191万平方米。校内设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华南网络中心、广东省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中心。学校教学实验设备齐全,建有机械基础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及十大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和一批现代化实验中心。图书馆面积6.4万平方米,藏书356万册,数字资源量40155GB,已初步建设成为数字化图书馆。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高标准的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等各类场馆,学生田径队、足球队、篮球队、排球队、游泳队、乒乓球队等多次参加国际和国内比赛并取得优良的成绩。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蓬勃发展,特色鲜明,成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学校拥有一批有较强实力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其中包括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中心、17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15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3个广东省工程实验室,14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机构等部省级以上科研机构104个,以及国家甲级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大学科技园,并以此为依托形成了众多重点科研基地,承担了一大批国家、省市的重点科研任务,形成了多学科门类、多专业联合攻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一条龙的科研格局。学校坚持科学研究面向市场、科技成果转化进入市场,2013年学校实到科研经费达到12.65亿元,有效专利总量居全国高校第六名,是全国第一批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教职工4835人,其中专任教师2752人,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双聘院士28人,千人计划获得者(含青年千人)17人,国家教学名师4人,长江学者19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7人。研究生导师187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627人)。2014年有各类学生10124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9108人,本科生24761人,继续教育在校生46887人,留学生2238人,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治学严谨,秉承“博学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坚持高素质、“三创型(创新、创造、创业)”、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着力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现有18个国家特色专业,9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试点专业,21门国家精品课程,6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0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7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以及国家工科数学课程教学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等。2014年我校本科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98.3%,毕业研究生总体就业率为99.7%。学校被评为2012-2013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建校6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高等教育各类学生29万多人,一大批毕业校友成为我国科技骨干、著名企业家和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校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学术立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文化兴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科技工作为重点,努力把华南理工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5年1月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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